临床干货|癫痫持续状态和难治性癫痫持续状态的处理要点

健康   2024-11-09 21:26   河北  
当临床发作停止、脑电图痫样放电消失和患者意识恢复后,在初始治疗或第二阶段治疗终止发作后,建议立即予以同种或同类肌肉注射或口服药物过渡治疗,如苯巴比妥、卡马西平、丙戊酸、奥卡西平、托吡酯和左乙拉西坦等;口服药物的替换需达到稳态血药浓度(5~7个半衰期),在此期间静脉药物至少持续24 h。第三阶段治疗终止后,建议持续脑电监测直至痫样放电停止24~48 h。静脉用药至少持续24~48 h,方可依据替换药物的血药浓度逐渐减少静脉输注麻醉药物。在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需尽早完善头部核磁共振、腰穿脑脊液检查,积极明确病因并针对病因开展治疗。


小结


1.GCSE指强直-阵挛发作持续5 min以上或发作2次以上,发作间期意识未完全恢复。这是神经科危急重症,应迅速并持续治疗至临床发作停止,RSE应持续治疗至电发作停止。

2.全面性强直-阵挛发作超过5 min需启动初始治疗,苯二氮䓬类是首选药物;发作后20~40 min开始二线治疗,如静脉用丙戊酸钠、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和左乙拉西坦等;发作后大于40 minRSE,应转入重症监护病房行生命支持、气管插管、机械通气、连续脑电监测和器官保护等,连续输注麻醉剂量的丙泊酚或咪达唑仑,滴定至脑电监测提示电发作停止或爆发抑制,24~48 h后再缓慢撤销静脉药物。

3.在癫痫持续状态患者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需尽早完善头部核磁共振、腰穿脑脊液检查,积极明确病因并针对病因开始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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