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河南省委批准,河南省纪委监委对郑州市纪委原副书记、市监委原副主任葛震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葛震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执纪违纪、执法犯法,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案件处理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葛震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河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葛震远开除党籍处分;由河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 ∣ 省纪委监委
葛震远,1966年8月生,
河南禹州人,1997年4月加入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历任许昌师专教师,
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工业处科员、发展战略处副处长、党建社会处处长,市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正科级干部、第二秘书处副处长、第二秘书处处长,巩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郑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市委群众工作部部长、信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市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委员,2014年2月任市纪委副书记,2015年3月任市纪委副书记、市预防腐败局局长,2018年1月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