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案例:
2024年9月22日,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接到举报线索,一辆渝DD0535的正三轮摩托车在国道G348存在超员行驶的违法行为。接到举报后,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并于当日10时1分许在国道G348线792公里100米处将该正三轮摩托车拦截。
经查,2024年9月22日,吴某某驾驶渝DD0535的正三轮摩托车,在国道G348超员行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九十条相关规定,奉节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对吴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通违法举报方式
(一)口头举报。口头向公安机关或者在道路上执勤、巡逻的民警举报;
(二)电话举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三)短信举报。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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