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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S27洋镇线洋县至西乡和镇巴至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下称“本项目”或“项目”)已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下称“省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招标人为汉中市交通运输局(下称“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已经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下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S27洋镇线洋县至西乡和镇巴至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是本项目特许经营者,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的特许经营者依法获得本项目特许经营权,具体包括:投融资、勘察设计(施工图阶段)、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管理、获得项目收益,期满移交项目设施。
2.3 建设内容和规模
本项目共分为两段,洋县至西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下称“洋西段”)和镇巴至陕川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下称“镇川段”),两段打捆实施,统一一个标段公开招标一个特许经营者。全长62.93公里,主要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镇川段起点至陈家坡隧道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的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桥梁29,051米/64座,隧道16,910米/9座,桥隧比例为73.04%,服务区2处,互通式立交5处,匝道收费站4处,新增占地4,740.9亩。
其中:
(1)洋西段:洋西段路线起点位于京昆高速龙亭互通式立交,与京昆高速及G108相接。终点位于十天高速西乡互通式立体交叉以西4.7公里处,新建西乡西枢纽互通式立交与十天高速相接。沿线主要控制点:洋县黄安镇、西乡县桑园镇、城北街道、阳安铁路贾家河火车站。洋西段路线全长30.030公里,其中洋县境内长14.62公里,西乡县境内长15.41公里。本段设特大桥2,711米/2座,大桥11,574米/34座,中桥46米/1座,桥梁总长14,331米,占路线的47.72%;设长隧道2,463米/2座,占路线的8.22%,桥隧占比55.94%。本段共设置龙亭、桑园、西乡西3处互通式立交,龙亭、桑园2处匝道收费站,桑园服务区1处,隧道管理站(含消防职能)1处,天桥4座,涵洞30道,占地3,126.9亩。
(2)镇川段:镇川段起点位于镇巴县城北侧的小渡坝,顺接西镇段。终点位于镇巴县红星村西侧汤家河水流中线的省界处,与四川省在建镇巴至广安高速相接,沿线主要控制点有:镇巴县小渡坝、罗家河、长岭镇、黎坝镇、红星村。镇川段路线长32.90公里,共设特大桥7,011米/5座(全幅),大桥7,298米/17座,中桥411米/5座,桥梁总长14,720米,占路线的44.74%;设特长隧道8,229米/2座,长隧道4,263米/2座,中隧道1,655米/2座,短隧道300米/1座;隧道全长14,447米,占路线的43.91%,桥梁和隧道占路线的88.65%。本段设镇巴和镇巴南2处互通式立交,镇巴南、黎坝2处匝道收费站,黎坝服务区1处(兼出入口功能),隧道管理站(含消防职能)1处;新增占地1,614亩。
2.4 投资估算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1,128,663.2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852,978.81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87,217.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7,364.17万元,基本预备费88,880.42万元,建设期利息52,222.58万元。
其中:
洋西段估算总投资人民币497,442.82万元(建筑工程费370,778.39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45,644.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971.38万元;基本预备费39,545.50万元;建设期利息18,502.88万元)。
镇川段估算总投资人民币631,220.38万元(建筑工程费482,200.42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41,572.5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4,392.79万元;基本预备费49,334.92万元;建设期利息33,719.70万元)。
2.5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由中标特许经营者以自有资金出资筹集,为人民币22.57亿元,占比100.00%。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S27洋镇线洋县至西乡和镇巴至陕川界高速公路项目政府投资支持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函〔2024〕16号),政府方给予不超过7.9亿元的政府投资支持。考虑到市本级财政承受能力及债务风险状况,本项目由洋县、西乡县、镇巴县财政预算安排以投资补助方式给予项目公司,按照项目所在县建设里程,各县出资金额为:洋县不超过1.975亿元,西乡县不超过1.975亿元,镇巴县不超过3.95亿元;政府投资支持具体金额将通过本次公开招标比选,由洋县、西乡县、镇巴县承担比例按照25%:25%:50%确定。项目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和政府投资支持之间的差额,通过项目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取得。
2.6 建设地点
汉中市洋县、西乡县、镇巴县。
2.7 特许经营期
本项目洋西段特许经营期限为34年,其中准备期1年,建设期3年,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镇川段特许经营期限为35年,其中准备期1年,建设期4年,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
准备期以特许经营协议签订之日起计;建设期(建设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起计;收费期以省政府批准收费之日起计(如届时法律法规对经营性公路收费期上限做出调整,可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项目情况、协议约定等前提下,按程序重新合理届定特许经营期限)。
2.8 运作方式
本项目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资格预审、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省政府授权市政府主导实施本项目,市政府授权市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经市政府批准,市交通运输局与中标特许经营者签署《初步协议》,待项目公司成立后,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在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对项目公司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以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本项目中标特许经营者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资成立项目公司。
2.9 特别说明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所述建设内容、规模及估算投资总额仅作为招采特许经营者的基准,最终以经核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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