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查询自己是否符合退役军人优待证的申请条件,可以参照以下信息:
1. 申请人范围: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原则上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 具体对象:
包括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3. 优待证类别:
优待证分为“退役军人优待证”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同时满足两种优待证申请条件的对象,可根据意愿选择申领其中一种。
4. 不予办理的情况:
根据《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以下情况不予办理优待证:
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现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现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的。
5.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建档立卡。本人提出申请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还需提供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及委托书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通过上述信息,您可以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判断是否符合退役军人优待证的申请条件。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点击此处,加战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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