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人被判死缓!

民生   2024-11-30 03:42   山西  

2024年1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重大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涉案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及董事长刘连舸。法院认定刘连舸犯有受贿罪及违法发放贷款罪,并据此作出以下判决:对受贿罪部分,判处其死刑,但缓期两年执行,同时剥夺其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对违法发放贷款罪部分,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综合两项罪名,法院决定对刘连舸执行死刑,缓期两年,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此外,刘连舸因受贿所得的所有财物及其产生的孳息,均被依法追缴,并将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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