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人被查!曾因5人死亡较大透水事故受处分

文摘   2024-11-19 14:08   江苏  











朔州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日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24-11-15
朔州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日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朔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朔州市纪委监委)
高日平,男,汉族,1974年4月出生,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3年9月参加工作,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09—1995.02 平鲁区审计局工作
1995.02—2007.02 平鲁区委办公室工作
2007.02—2009.02 平鲁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9.02—2010.01 平鲁区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0.01—2011.05 平鲁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区政务大厅主任
2011.05—2013.04 平鲁区政府办公室主任(期间:2012.01—2013.04 兼任区政府应急管理办主任)
2013.04—2016.04 平鲁区陶村乡党委书记
2016.04—2016.06 平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
2016.06—2018.01 平鲁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8.01— 平鲁区政府副区长
任山西省朔州市促进外来投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年12月,在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 “11·11”较大透水事故中,对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履行监管职责和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不到位,对本起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建议给予高日平政务警告处分
20201111日,山西朔州平鲁区茂华万通源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通源煤业)发生老空透水事故,造成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70万元。
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万通源煤业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前方及东侧区域存在老空区、废弃巷道和大量老空积水,该矿未按防治水相关规定进行探放,掘进时超出允许掘进距离直接掘透废弃巷道,导致大量老空水瞬间涌出造成事故。
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这起事故共对37名相关责任人员提出问责和处理建议。其中,
1、万通源煤业矿长、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程承包人及其委派的管理人员、40108运输顺槽掘进工程二次承包人、掘进队队长及探水队队长等6人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对承托方生产副矿长等7人、万通源煤业董事长兼总经理等4人分别给予政务撤职、党纪处分;
3、对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原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龙矿集团山西分公司总经理等7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4、对平鲁区委常委、副区长、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朔州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等10名公职人员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5、作出其他处理3人,其中对万通源煤业副董事长(万通源能投代表)建议解除职务,不得继续担任万通源能投派驻万通源煤业代表;此外,将万通源煤业董事长兼总经理、副董事长(万通源能投代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
6、对万通源煤业实行整顿恢复机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对万通源煤业罚款685万元,对万通源煤业董事长罚款9.44万元,对万通源煤业矿长罚款41.49万元。
7、责令华电煤业山西分公司、龙矿集团山西分公司分别向其上级单位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8、责令平鲁区应急管理局分别向平鲁区人民政府、朔州市应急管理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9、责令平鲁区人民政府向朔州市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来自:挖煤人的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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