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15日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决定免去:
宁城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15日宁城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 敏为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霍伶俐为宁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宋炎冬为宁城县人民法院大明人民法庭副庭长;
刘玉柱为宁城县人民法院瓦房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唐广金的宁城县人民法院大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刘玉柱的宁城县人民法院热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