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中共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委员会、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人民政府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思党办发〔2024〕35号)精神和主要职责,设下列股级内设机构: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党政办公室、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党建工作办公室、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平安法治办公室、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经济发展办公室;设下列事业单位: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综合执法队。
为便于工作开展,自2024年9月9日起,启用新印章“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党建工作办公室”“思南县兴隆土家族苗族乡综合执法队”。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