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变现抵债的毒品,债主化身“大毒枭”!

政务   2024-11-21 17:29   广东  


“那年杏花微雨
你说要拿毒品抵债给我
只要我不吸就没事
而我刚卖出去就被抓
也许从一开始便是错的......”



近日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公安局
塘门口派出所的民警们
就通过一起看似普通的吸毒案件
抽丝剥茧
揭开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贩毒”迷雾

案情回顾>>
10月24日,塘门口派出所成功抓获了一名吸毒人员曹某柱。在审讯过程中,曹某柱透露出其上线可能持有大量毒品的线索。这一消息立即引起了民警们的高度警觉,他们怀疑这背后可能隐藏着一个庞大的贩毒团伙。于是,一场针对曹某柱上线的侦查行动悄然展开。



经过侦查,民警们迅速锁定了目标嫌疑人——李某辉。为了不打草惊蛇,民警们进行了缜密的部署,最终在10月28日成功将李某辉抓获。然而,当民警们对李某辉进行审讯时,却得到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答案。


原来,李某辉身上所谓的“大量毒品”,竟然只是一枚含有美托咪酯的烟弹。这枚烟弹是一个月前他人为了抵债而给李某辉的。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李某辉在收到这枚“烟弹”后,竟然想通过买卖的方式将其变现。为了急于脱手,李某辉不惜向周边的朋友夸大其词,自述身上有大量的“烟弹”,并请求朋友帮忙宣传卖货。而曹某柱,正是在这样的宣传之下,以高价向李某辉购买了这枚烟弹并吸食。



面对审讯,曹某柱和李某辉均对其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然而,这起看似惊心动魄的“贩毒”案件,实则是一出因法律意识淡薄而引发的闹剧。


温馨提醒

无论遇到什么情况

毒品都是绝对不能触碰的东西
我们要坚定立场
坚决抵制
并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素材来源:湖南禁毒、广州禁毒
出品:清远市清城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无毒清城
【无毒清城】是清城区禁毒办对外宣传平台,主要工作是向社会广泛宣传禁毒相关工作、宣传毒品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识毒、拒毒、防毒意识,为群众提供更全面便捷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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