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访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推动“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信访月专项活动取得实效,现将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龙湖镇领导干部接访群众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11月15日日每日15:00—17:00
地点
龙湖镇综治中心
接访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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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访纪律要求
1.来访人要遵守《信访工作条例》,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书面材料进入接访场所。
2.多人反映同一问题的,应选出5名以下代表,不得集体上访。
3.来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4.不得缠访、闹访,不得聚集扰乱接访场所正常办公秩序。5.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如遇工作冲突,或接访场所有变化的,以当天调整安排为准。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供稿|社会治理办
编辑|陈瑞博
初审|吴钧铭
审核|陈镜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