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温度 锻造锐度
刑法学是一门“施展才华、满足自尊、唤起激情、伸张正义的学科”。它丰富、严谨、充满魅力。是无数前辈用一个个苦心孤诣的夜晚,造就了令无数学人拍案叫绝的惊喜,构建起刑法学的玉宇琼楼。作为一名将将结束大三学习的本科生,我明白自己的浅薄与无知,却又止不住地向往刑法学,对案例营雄厚的授课师资心动;同时,也期待能收获成长,拓展知识的边界。所以一边忐忑,一边完成了报名。最终幸运地成为120名学员之一。欣喜之下,竟将确认参加的邮件抄送给了每一位小伙伴。
事实证明,刑法学是包容的,她用恢弘的气度接纳着每个心怀热爱的学子,无关乎年纪,无关乎学历,来自天南海北的我们畅所欲言,互相交流、共同进步。刑法案例营比我想象得更有收获,每周的小组研讨课、线上公开课,都成为了暑期生活中饶有兴味的鼓点,提升能力、启迪思考,为我一次又一次铺展开美妙的刑法画卷。
我尝试将这三周的研习过程抽象总结,却发现因为太过丰富而难以概言。如果非要提炼,那恰好合乎“温度”与“锐度”两个关键词。“温锐兼具”,是我认为的优秀法律人所应具备的品质,也是我想要企及的目标。而在刑法案例营,我充分感受到了这两点。
一、保持温度:感谢、感激、感恩
感谢磨砺,致“鉴定式案例研习”
短短三周的案例研习,却如同脱胎换骨般塑造了我的思考方式、思维模式。这是我第一次接触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对着老师们公开课上讲授的分析框架照猫画虎,仔细分析案件材料的每一句话,去挖掘可能存在的讨论空间。体系的、局构的,记述的、规范的,行为的、结果的……刑法世界以阶层式的体系呈现在我眼前,似乎所有学习过的刑法概念都找到了自己的支点,共同架构出一个完整的鉴定框架。
坦诚而言,我在正式进行鉴定之前是惴惴不安,因为未知是最大的恐惧。尤其是看到错综复杂的案例,牵扯着无数的刑事法律关系。在这些法律关系中,又有那么多的学说争鸣,我需要先厘清这些讨论的战场,而后表明我所坚持的观点,并在案件中结合事实、一以贯之。
每在打开电脑做鉴定作业时,都对“书到用时方恨少”有了更深刻的体察和觉悟。但也在不断探索刑法世界的过程中,重新认识这个世界。客观的真实永远无法抵达,但我们心中永远都会有对“真实”的确信。刑法的包容性,让一切都变得有可能。丰富的理论资料给了我们充分表达、展示的空间,没有人可以非黑即白地评判对错。古人采用“神明裁判”分辨是非,今人视之荒谬。可千年以后,说不定后人看我们现在的鉴定过程,也会觉得荒诞不经。我没有办法亲身陈述此时的鉴定历程,“因为在一千年以后,世界早已没有我”。但我相信,对于真善美的价值追寻亘古不变。所以,我开始明白不要总急着给一切下定论,正反之间永远有折衷地带,在这里,有呼吸和突围的空间。
感激相遇,致“论辩式案例研习”
周伯通在桃花岛苦练“左右互搏”十余年,方练成这样的看家本领。而我第一周才刚踏入鉴定式的大门,就要在第二周开始尝试论辩式思考。一会儿站在辩方立场,一会儿要回到控方主张,再又要支持辩方去进行否定之否定。这种模式在鉴定式基础之上反复横跳,对理论的要求更深刻了,也让难度呈现出指数级增长。
“我与我周旋久,宁作我。”法律人非常重要且实用的一项技能便是“说服”。然而,说服别人容易,说服自己困难;否定、批判容易,创造、建构困难。如果对方轻易就能击破,那第一重的立论便是豆腐渣工程;但因为存在争议,所以势必会有不同的解读角度。以己之矛,攻己之盾。周旋之下,一度难以向后推进。
权威论文、经典著作、裁判案例……我不停在这些内容中往返穿梭,只希望能仔细地分解案例中所有的生活化语句,提炼出涉及的法律争点。搜集广泛依据,充实某方的观点,为攻打对方准备充足的弹药。在把对方狂轰滥炸之后,我又不得不加盟对方,身在曹营,心也得去曹营。所以我一会儿像关云长,誓死不降;一会儿像赵子龙,七进七出。在左右互搏、进出往返的过程中,我对很多理论也似乎有了更深的理解。从前的坚持或许太过片面,只有在否定之否定的过程中,才能认识得更加完全。
因为信任,所以同组的小伙伴们最终选派我代表小组参加直播辩论。得知结果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是在“关公门前耍大刀”的周仓,数千名的观众、数百名小伙伴、数十名功力深厚的老师……但好在遇见了我们小组的同伴,遇见了我们第一组的指导老师赵老师。几乎每个人都在为我出谋划策,在有限的时间里帮我一起准备质询和回应。我问小伙伴们能不能借用一些作业里的观点和资料,同伴说“当然了”;我坦言有点紧张,因为未曾在几千人面前直播过,老师说“放宽心”。在这个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团魂和力量!这种坚定与满足,本就已超过了辩论结果所带给我的意义;这也是刑法的魅力之一,能让短暂相识的同行人迅速凝聚和熟悉。我对此充满感激。
感恩成长,致“实务性案例研习”
实务性案例研习除却案例内容体量很大之外,更是贯通了鉴定、论辩两种模式,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务思考,具有挑战性的同时也让人迅速成长。
基于“刑事一体化”的考量,在考虑实体法的部分之前,需要依据程序法先行检视。因为实务性案例需要自己提炼、整合案情,要在一系列的供述、证言中还原持方所笃定的“真相”,所以,证据尤为重要。对证据能力的有无、证明力的强弱等进行判断,属实也是不小的挑战。
“理论是灰色的,而生命之树常青。”作为法学生,光学习理论是完全不够的,目光应当不断往返于事实与规范之间。如果“躲进小楼成一统,管他冬夏与春秋”,那我们的社会生活、学术世界都会变成一潭死水,因为法学人理当是最具有正义感的,是最能敏锐感知社会变迁的,是最需要具有实践精神的群体。
在本次作业中,我们组持辩方。我对着上百页的资料抽丝剥茧,寻找出罪、从宽的气口。时代的一粒沙,落到个人身上,或许就是生命难以承受的重量。法律职业是共同体,所有法律人都有共同的价值追求和目标,那就是创造一个正义的、良善的社会。所以,其实并非是要在交锋的过程中拼个你死我活,而应当是控辩审三方在讨论中共同形成对法律的确信,力求实现最公正的判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锻造锐度: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
见自己: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从苏格拉底的“认识你自己”到尼采的“成为你自己”,我在刑法案例营找寻自己、建构自己。在不断的研习过程中,发觉自己的浅薄,体悟自己的成长。
每次作业,我都争取做到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最好,因为“在过程中竭尽所能,就不会在结果中抱憾自己”。可每次都依旧有很多内容存在展开、深化的空间,每每看到赵老师的耐心批注、其他小伙伴作业中的思考,都觉得受益匪浅、茅塞顿开,很多苦思冥想却不得其所的感觉烟消云散。
参加刑法案例营之前,我将这次案例营当作一次虔诚的朝圣,因为刑法世界太过庄严,尽管学习了总论、分论,可我仍然难以捕捉到这张普罗透斯的脸,好像知道越多却又知道越少。我不敢面对自己的无知,担心刑法学将我这样徒有热爱的本科生拒之千里。然而现在,我对自己的不了解不再胆怯和羞赧,我能坦然地表达出自己的困惑,而后进行深入的探索。因为知与不知,无非就是先后之别,刑法的理论世界有着超出想象的宽和,老师们也从来都毫不吝啬地倾囊相授。杨绛先生说“人虽然渺小,人生虽然短促,但是人能学,人能修身,人能自我完善,人的可贵在人自身。”知道自己的无知,恰恰成为了支撑我不断前行的动力。
见天地:庐山烟雨浙江潮
“庐山烟雨浙江潮,未至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刑法世界方外有圆、圆中有方,所有学人为之倾慕。我们对刑法理论、刑事案件进行无数的探讨与求索,都不影响她自身的隽永。就像庐山烟雨、钱塘潮水,只能永远贴近,却永远无法抵达。这种对真理、对正义的永恒追寻本身,就是最美好的状态——“止于至善”。
世事茫茫、山川历历,时间与空间的共在……自我之外的一切,都是天地,不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可看见还是不可看见,可感知还是不可感知,尽属“他者”。在与“他者”不断互动的过程中,刚刚踏入刑法世界的我,收获了长足的进步。
与前辈交流,醍醐灌顶。刑法营的老师对刑法理论,尤其是德日的刑法学说如数家珍,我总在小班课、公开课后感到无比充盈,为自己学到了新知识而雀跃;与伙伴同行,茅塞顿开。小班里的小伙伴总是非常热心,在我课后有困惑请教时,总会搜集无数资料、观点、论据,帮助我深刻理解,我们在刑法营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见众生:勇于批判,敢于担当
一切文明肇始于尊严,一切进步发轫于权利。在这个怀疑的年代、解构的年代,批判的精神总显得更加珍贵,也更需要我们擦拭信仰与希望,去关注、去担当。陈兴良老师说:“刑法学是法学中的显学,它以刑法规范与刑法理念作为研究对象,在一个国家的法治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尽管只是本科生,只是刑法的初学者,但我期待自己能在学习法律、研习刑法的过程中,坚持自己独立的人格,为他人的幸福拓展、纵深;在吸收已有智识资源的同时,学会聚焦怀疑的目光,壮大我批判的胆量,炼就对他人、对社会的满腔责任和无穷智慧。
或许这样的想法总太理想,但百年前的李大钊给出了指引我的答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在刑法案例营里,我也找到了答案,渐渐看到了前方。“天下事,在局外呐喊议论,总是无益,必须躬身入局,挺膺负责,乃有成事之可冀。”
初出茅庐的我们年轻莽撞,但正因为“无知者无畏”,所以才锐不可当,拥有破釜沉舟的敢与闯。北方人说“闯荡”,吴方言说“出趟”,无论南北,对于这种热血和激情,都是褒扬。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我明白现实世界和理想花园势必存在偏差,唯有心中一直有坚守、有追寻,有批判的眼光、担当的力量,懂得折衷的智慧、坚守刑法的正义,那“才可能扩充出一个真正的‘兼容并包’的格局和胸怀”。
得益于老师们、伙伴们的指引和信任,我很荣幸地评选了两次“十佳作业”,参加了一次直播辩论。这都是非常鼓舞我前行的力量。这段时间实在短暂,但学到了令我灵魂充盈的知识,受到了让我醍醐灌顶的指导,结识了使我钦佩不已的伙伴……本次参加刑法案例营的经历,会成为我生命中最宝贵的财富之一,时时勤拂拭,心中常感怀。
期盼我们在未来的求学路上,都能坚守刑法信仰,做人有温度、做事有锐度;夯实知识、提升见识,成为“温锐兼具”的法学人!
▼ 推 荐 阅 读 ▼
R E C O M M E N D
来稿请至:xingshifapanjie@126.com
欢迎各种面向刑事司法实务的文章向公众号投稿,我们将择优刊登于《刑事法判解》的纸质刊物,为作者提供网络传播和纸质发表的双重渠道,为读者提供更快捷有效的实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