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小课堂丨我对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政务   2024-08-15 14:21   新疆  

纳税信用小课堂(二)

税务机关一般在什么时候公布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税务机关每年4月会确定上一年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如果我对纳税信用指标评价有异议,应该如何处理呢?


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主管税务机关将在开展年度评价时审核调整,并随评价结果向纳税人提供复核情况的自我查询服务。


相关政策规定请查阅: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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