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先锋·声悦临翔
第100期
郑德义,男,1964年7月出生,1982年12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云南省富宁县归朝镇副镇长,党委书记;富宁县畜牧局局长;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富宁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委副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文山州移民局局长;文山州政协二级调研员。
2022年5月,文山州纪委监委对郑德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2年11月,郑德义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3年12月,郑德义因犯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九十万元。
郑德义走上领导岗位后,在他人生字典中,“钱途”逐渐成为高频词。他不一心扑在工作上,反而迷上做生意,趋金逐利,想着法子、变着花样,疯狂“捞外快”、赚大钱,成为金钱的奴隶;他大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送的年节礼品礼金和好处费,金额越来越大,最终走上了违法犯罪的不归路,结局令人唏嘘,更值得深思、引以为戒。
1、私欲膨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不保
郑德义出生于文山州一个偏远的小山村,小时候家里人多地少、生活困难,吃了不少苦,他一心想通过勤奋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18岁高中毕业后,郑德义被招收到富宁县新华镇财政所工作,成了家里第一个端上“铁饭碗”、吃上公家饭的人。后来,他在多个岗位上历练,担任过乡镇党委书记,县直部门“一把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07年,在富宁县水库区移民搬迁安置项目推进艰难的时刻,郑德义被组织委以重任,负责移民搬迁工作,因为工作出色,他荣立个人二等功,被组织提拔为富宁县委副书记。几年后,他从富宁县调到文山州,成为州供销合作社的党政“一把手”,正处级领导干部。也就是在这段时间,郑德义私欲开始膨胀、贪念野蛮生长。
看到郑德义手中有了权力,一些别有用心的商人老板对其鞍前马后、吹捧奉承,部分商人老板为了能够从握有权力的郑德义手中拿到工程,投其所好、大献殷勤。而郑德义“遇钩就咬”“见食就吃”,从吃一顿饭、拿一张卡、收一个红包开始破防,逐渐小节失守,大节不保。
2、弃守职责,违规放贷造成严重损失
俗话说得好“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但郑德义却利用自己的身份、地位、权力,通过旁门左道,厚着脸皮、变着花样向商人老板们索要财物。
你不给,我就要,这是郑德义敛财的又一个把戏。
“他几次在我面前说手头紧,为了搞好关系,我被迫凑了点钱给他。”2014年初,从事路桥建设的老板杨某某,把原本应修成水泥路的路段换成了砂石路,为了能顺利通过验收,他找到了郑德义出面协调,最后通过验收。由于杨某某迟迟未收到工程款,也就未向郑德义表示“感谢”。郑德义见杨某某迟迟没有“动作”,于是反复暗示,杨某某只好拿了10万元现金送给他。其实早在2006年,郑德义任富宁县常务副县长的时候,就以修建家乡道路为名向某房地产老板强行索要了30万元现金。2015年、2018年,郑德义利用职务便利,在向工程老板袁某某介绍项目过程中,以“借”为名分两次向袁某某索取150万元,至案发前仍未归还。“她是做矿生意的,经济宽裕,而且她有求于我,一直让我给她找项目做,我根本就没有打算还钱给她。”
云南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有贷款需求,经王某某介绍与郑德义相识。2010年2月至2012年10月,郑德义先后6次违规向李某发放贷款,并以自己妹夫的名义收受李某赠予的250万元公司干股。
在贷款金额过大时,贷款人会找一些人来帮忙签订贷款合同,然后再将发放的贷款转到真正贷款人手中。像李某、许某某、白某等企业老板都是贷款额度大的需求人,也是郑德义的利益输送者。为了能够拿到企业老板们的“好处费”,郑德义在发放贷款时,不做贷前调查,不召开股东会或公司班子会,大开方便之门,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化整为零,多笔发放,从而规避了公司的管理办法。
然而,由于他对风险预估不足,放出的钱血本无归,直至自己负债几百万元。亲戚朋友见状,纷纷向他讨债要债。
为了填补“窟窿”,郑德义开始不停地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钱,向以前不怎么来往的亲戚朋友借钱。他把能借的人都借了个遍,就是交往过一两次的人,他都会开口借钱。那段时间,他一直走在“借债、被追债、躲债、还债”的路上。
郑德义每一次借钱,都会说“两三天就还,临时周转一下”“短期借用一两个月”,并且都是以“能帮忙拿项目”为由借钱。一些商人老板想着有项目可以做,甚至在借用期间没有让郑德义写借条,也没有约定利息。后来,有的商人老板看郑德义介绍的项目没有着落,开始向他催债,在反复讨债无果的情况下,一纸诉状把他告上了法院。
“全家本该‘住行不愁、衣食无忧’,由于一个‘贪’字和‘越有越想有,越好越想好’的攀比思想作怪,让我陷入了‘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深渊,我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郑德义捶胸顿足,悲痛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