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动龙泉驿文旅事业发展,挖掘和培育具有龙泉驿元素、文化特点、地域特色的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丰富文旅品牌体系,为龙泉驿文体旅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区文广体旅局联合成都经开文旅公司举办2024年龙泉驿区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暨首届“龙泉好礼”文创大赛,对区内开发的各类旅游商品进行评选,同时兼顾当下新兴视觉技术呈现的风潮,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契合“龙泉好礼”为主题的文创作品。
活动主题
“好礼”知时节 创想龙泉驿
活动内容
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01
面向驻区文旅产业企业、文博馆所、高校及独立文创、旅游从业者已设计、研发、推广的旅游、文创产品遴选能体现龙泉驿区文化特色的旅游商品。商品需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或品牌故事。(参赛旅游商品类别及要求详见附件5)
“龙泉好礼”文创大赛
02
面向全社会征集提炼龙泉驿文化要素,挖掘文化内涵,用创意设计承载龙泉驿故事,设计适合城市时尚生活和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作品,并评选优秀作品,进行成果转化。
设计要素需契合龙泉驿“客家文化、桃花文化、古驿文化、汽车文化”、成都大运会等文体旅主题,创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文创、文创礼盒、国潮手办、非遗工艺品、文创饰品、办公用品、家居用品、生活用品、文博产品、文具用品、创意玩具、潮玩盲盒、特色包装、瓷器类等。旅游伴手礼作品需成套成系列(即含外包装、手提袋等),鼓励跨界融合,实现龙泉驿产品、文化、产业的有机结合。
活动时间
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15日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1日-12月30日
现场评审时间:2025年1月3日
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1月10日
“龙泉好礼”文创大赛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25日
(提交设计图)
初审时间:2024年12月26日-12月30日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月1日-1月10日
作品评审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21日
(寄送实物产品或样品)
结果公布时间:2025年1月25日
集中展示时间:2025年1月28日-2月8日
参赛对象
*一个作品只能参加一类比赛,不能同时报送旅游商品大赛和文创设计大赛。
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1.在区工商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独立财务的文创、旅游行业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
2.参赛商品应已投产,有固定的销售渠道及一定的销售规模;
3.报送的参赛商品应是具有自主品牌,能体现本地旅游商品新创意、新设计、新技能、新技艺等方面的精品,并且已在市场销售的、符合参赛要求的实物类商品。参赛商品须具有地域性、市场性、实用性、创新性、工艺性、品牌知名、特色明显、旅游商品特质突出,且须体现各板块的特性;
4.具有地域特色。参赛作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公共道德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主题鲜明、构思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视觉冲击力,有较强的识别性、独特性、实用性,能充分展现龙泉驿特有的历史文化、物产资源、地理标识、标志性建筑等独特魅力。
“龙泉好礼”文创大赛
1.致力于文创设计和研发的独立设计师、工艺美术师、手工艺制作者、艺术从业者及文创产品爱好者、各高等院校、职业院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专、本、研均可参加),不限国籍、地区。以团队名义共同创作、联名参赛者,团队成员不超过4人;
2.适合商业开发。参赛作品需充分考虑并表现出作品的人文关怀、功能创新、材料环保、用户体验,贴近市场、贴近生活、便于携带、生态环保,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开发利用和推广销售,能规模化生产;
3.体现原创精神。参赛商品/作品须为原创或新创,以及尚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并无抄袭仿冒或者已经与有关单位或个人合作并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若存有不诚信行为,大赛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和获奖资格。
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所有参赛者通过邮件投稿参赛。电子稿件(含报名表、设计图纸及提交的资料、承诺书)均压缩发送至邮箱1123643657@qq.com,压缩包标注为“2024年龙泉驿区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或“首届‘龙泉好礼’文创大赛”+作品名称+参赛人姓名。
实物作品(含报名表)寄到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南京路33号右商铺(栋)1-3层47号,联系人:熊芮浩,电话:18380128156。实物作品邮寄外包装要坚固,便于搬运,并内附承诺书,邮寄信息标注参赛字样。参赛作品的制作、邮寄等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负担,因邮寄延误、错误、损坏和途中丢失等原因造成影响参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实物作品寄回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实物商品需寄送实物产品或样品;图片/照片作品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超过10M,格式为JPEG/JPG;视频作品需要上传avi、mp4等通用视频格式,单个文件不超过20M。
“龙泉好礼”文创大赛
作品的形式可为手绘图(扫描后提交)、电脑设计效果图或实物照片。设计图尺寸为A4(210mm×297mm);图片/照片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单张图片/照片不超过10M;格式为JPEG/JPG。提交的图片/照片要能体现作品的整体、局部、不同视角、尺寸等效果;每件/套作品提交的图片/照片数量不超过5张。除设计图外,每件作品提交一张缩略图用于网站展示,分辨率为200dpi,不超过1M。将作品文件编排于单幅A3幅面、竖式、300dpi、JPG、RGB\CMYK,单张图片/照片不超过10M。
活动报名二维码
评审程序
1.由主办方邀请省级旅游、设计、美术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应征作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初评、网络投票、终评和公示三个阶段;网络投票分值20%,现场评审分值80%。
2.本次大赛拟成立纪律监督组全程参与,对大赛中徇私舞弊、破坏比赛公平和公正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核准属实后,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3.拟评选出旅游商品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二等奖2名(价值2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三等奖3名(价值1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优秀奖4名(价值6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
4.拟评选出文创产品一等奖1名(价值3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二等奖2名(价值2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三等奖3名(价值10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优秀奖4名(价值600元的文旅大礼包+证书)。
成果推广与展示
1.获奖旅游商品将纳入“龙泉好礼”名录进行打造,优先推荐参选省级以上旅游商品大赛,优先入驻各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游客中心购物专区。
2.获奖文创作品将优先纳入“龙泉好礼”成果转化,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文创大赛,如后期注册到“龙泉好礼”商标内,优先谈后续合作规划。
3.在度假区内设置获奖旅游商品、文创作品展览展示区域,邀请广大市民参观欣赏。园区内增设文创售卖点,推动本次活动成果转化。
相关权益
特色旅游商品大赛
1.参赛获奖的特色旅游商品持有企业、机构或个人,可以在获奖“商品”的销售、宣传过程使用“2024年龙泉驿区特色旅游商品”标识,但若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主办方将收回该称号。
2.龙泉驿区推荐特色旅游商品参加此后的国家省市级的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旅游商品会展等活动时,获奖的特色旅游商品可以优先推荐。
3.在龙泉驿区搭建特色旅游购物点或经开文旅“龙泉好礼”专销店时,获奖的特色旅游商品可以优先入驻。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拥有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参赛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署名权。
“龙泉好礼”文创大赛
1.作品的完整版权将转让至主办方(或其指定的主体),获奖作者需协助签署《著作权转让协议》。主办方享有对相应设计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展示、出版等全部权益,获奖者不得将此权利再次授权任何其他个人或机构,获奖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永久署名权。
2.若主办方需对“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的获奖作品进行合理的细节调整,获奖者需提供必要的协助配合。
3.其余未获奖参赛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主办方/承办方/支持单位LOGO本身除外),主办方及承办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外泄未获得授权作品的源文件。
4.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支持单位拥有对全部参赛作品进行展示、报道、宣传的权利,参赛作者保留对其作品的署名权。主办方如需对获奖作品外的作品进行开发、生产、销售等商业用途,需取得参赛作者书面许可,并向参赛作者支付相应设计费用。
5.作品一经提交,将视为参赛作者同意并遵守比赛相关规定,若作品在商业使用中其著作权存在争议,主办单位不承担因作品侵犯他人(或单位)的权利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提供作品的参赛作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如获奖者放弃履行相关版权转让或授权义务,则视为主动放弃相应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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