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字”关注我们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
(2024年9月13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李剑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刘为波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三、任命郎贵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四、免去于厚森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楼缙东、杜国顺、吕媛(女)、秦保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六、免去于明、陈现杰、李明义、周觅(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一、免去陈国庆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任命刘慧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免去胡春健、王莉(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编辑:唐慧颖
初审:欧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