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就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发表共识,主要内容是日方同意设立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包括中国在内的利益攸关国实施独立取样监测。
自2023年8月24日日本政府启动福岛第一核电站核污染水排海以来,中日双方围绕这一问题进行了密集磋商,并于2024年8月中下旬达成双边共识。
根据共识,日方同意设立覆盖排海关键环节的长期国际监测安排,确保包括中国在内的利益攸关国实施独立取样监测。这一安排将有助于中方及时获得全面、真实、有效的数据,更有效、更及时地阻止不符合标准的排放。
此外,日方提出了日本水产品输华限制问题,但中方强调首先要进行独立取样等监测活动,此后基于充分科学证据着手调整有关措施,逐步恢复符合规准的日本水产品进口。
中国政府一直坚决反对日本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认为这一行为缺乏正当性和合法性,并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中国政府强调,日本政府在未经充分协商和缺乏正当合法证明的情况下,擅自启动排海计划,这种做法显然缺乏正当性、合法性。
中国政府已采取一系列措施维护周边海洋环境和国内市场上的水产品安全,并在各种专业和多边场合发出正义之声,反对日本的排海决定。
此外,外交部发言人表示,日方越透明开放,越有助于缓解国际社会忧虑。中方敦促日方认真回应国内外关切,切实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