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石平
12月10日,山西省和顺县联合调查组发布通报:公安机关已对“卜某走失被找回”事件中涉嫌犯罪问题立案侦查,并对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据12月10日新华社报道)
近日,“女硕士患精神疾病失踪十余年被找回”一事引发广泛关注,当事人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
据媒体报道,卜某从小品学兼优,中考时差2分未能考上理想的高中,这让她受到打击。后来考上高中,又考上河北某大学工程力学专业,本科毕业后顺利考上了本校研究生。然而,在准备考博士时因没有及时更换二代身份证,无法继续考试,受到刺激,患上精神分裂症。后来离家走失,从此没有了音讯。直到今年11月,山西晋中市和顺县一名女子向寻亲志愿者求助,希望帮她婶婶寻找亲人。结果发现,其婶婶就是卜某,已育有一儿一女。
相关通报内容(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走失十多年,再次与亲人相聚时,所经历的沧桑令人心疼落泪。一方面,寻亲成功令人高兴,另一方面,卜某走失后的经历也令人牵挂:是否被拐卖过?被人“收留”又是怎么回事?有没有遭受不法侵害?这些年她又经历了什么?
有着硕士学历的卜某,即使考博不成,原本也可以过上另外一种生活。以这样的方式经历了十多年,网友关注她的命运,牵挂她的遭遇,这是起码的善良与同理心。围绕她的经历所生出的疑问,也是正常的猜测,倒不是要先入为主往坏处想,因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卜某被人发现,原本也可以有另外的处理方式,原本可以不是这样的结果。
根据通报,卜某2011年5月26日从榆次区家中走失。2011年8月,和顺县村民郭某(女,现年78岁)在本村附近发现卜某,且有精神异常表现,数日后由本村村民张某(男,汉族,现年46岁)带回家中,并育有子女。这个被村民发现正是她命运的一次转折。如果发现她的村民一开始选择报警,那么,卜某也许很快就能被公安机关找到她的家人,就不会有后来的事。但村民没有选择报警,而是带回家“收留”了她。也许村民并不懂得相关法律知识,没有想过“收留”是否妥当,是否会有其他后果。但法律就是法律,法律会尊重事实本身。
卜某被收留时生活的院落(图片来源:大皖新闻)
如果村民只是单纯地收留与照顾,那就是另一回事。但村民与卜某育有子女,这就会引发疑问。
鉴于卜某患有精神疾病这一情况,一切是否出自她本人的真实意愿,外界有理由怀疑。和顺县联合调查组的通报提到,经查,张某明知卜某患有精神疾病,仍与其发生关系并生育子女,涉嫌犯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对此,有网友认为,张某与卜某已组成事实上的家庭,如果没有拘禁与家暴,有人一起生活,总比一个人到处流浪要好。如果张某被处理,这对两个孩子来说,命运又会蒙上阴影,生活与学习怎么办,谁来照顾?
这个事情或许令人五味杂陈,孩子也是无辜的,但法律只会尊重事实本身,以事实为依据去衡量是非。既不能去冤枉谁,也不能去忽略不法行为。如果发现精神病人就能随意收留下来生儿育女,这在法律上讲不通。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不可侵犯。
如今当地警方已对此立案调查,一切就不妨交给警方来作出结论。是否涉嫌拐卖妇女问题,是否涉嫌非法拘禁等问题,是否存在其它涉嫌违法犯罪、失职失责等问题,都要经过调查了才能厘清。
相关通报提到,目前,卜某已住院治疗。和顺县将持续关注关心关爱卜某及其子女情况,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后期根据案件处理情况,依法确定其子女的监护责任。这也回应了外界的关切,有帮扶救助就能少些后顾之忧。此事在情理法上如何兼顾,相信法律会自有分寸,该严肃对待的严肃对待,该有情操作的有情操作,法律的职责是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极目新闻(评论员:石平)
编辑:陈曦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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