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
童
病
科
儿科入院记录书写重点要求
一、一般项目
不同年龄时期儿童的年龄记录要求不同,新生儿1天以内记录小时、1天以上记录天数,婴儿记录月数,1岁以上记录几岁几个月。
入院时间及记录时间:年、月、日、时、分。
联系人:主要监护人及有效证件,代述病史者与患儿的关系(要求亲自签名或按手印)。
二、新生儿科病历
1.病史
(1)详细询问第几胎第几产、胎龄多少周(早产、足月产、过期产),生产方式(顺产、异常胎位、胎吸、产钳、剖宫产),接生方式(新法、旧法,医院、家中),早产应询问原因,破羊水时间、量和性质(清、混浊、有无特殊臭味),出生时情况(有无窒息及其程度,Apgar评分,抢救用药),出生时体重,新生儿黄疸出现及消退时间,开始喂奶时间,喂养方式(母乳、人工、混合喂养),人工喂养者询问理由、配方奶调配方法和分量(毫升数、每日几次),胎粪排出时间,脐带情况(脱落时间、有无异常),胎盘情况。
(2)预防接种情况(包括乙型肝炎疫苗)。
(3)母亲孕期疾病史及用药情况,分娩过程及有无并发症。
(4)记录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
2.体格检查
(1)注意囟门大小、紧张度,有无隆起和凹陷,头颅有无血肿,有无颅骨重叠或裂开,头围、身长。
(2)脐带是否脱落,脐部干燥情况。
(3)神经反射(吸吮、觅食、握持、拥抱反射)。
(4)早产儿或小样儿要进行胎龄评分(毳毛、耳郭、足底纹、指(趾)甲情况、男婴睾丸有无下降,女婴大阴唇发育情况)。
三、儿科病历
1.主诉:用病史提供者的语言概括主要症状或体征及其时间。
2.现病史:为病历的主要部分。详细描述此次患病的情况,包括主要症状、病情发展和诊治经过。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要症状要仔细询问,并注意其特征。
(2)有鉴别诊断意义的有关症状。
(3)病后小儿的一般情况。
(4)已经做过的检查和结果。
(5)接受过治疗的患者用药情况。
3.既往史
(1)与现病相关的病史。
(2)急性传染病史或传染病接触史。
(3)药物及其他过敏史。
(4)创伤、手术史。
4.个人史
(1)出生史:胎次、产次、孕期、生产方式(顺产或难产),接产方式及地点(新法或旧法、医院或家中),出生时体重,出生时情况,要时加问母亲孕期营养及健康状况。
(2)喂养史:喂养方式(母乳、人工、混合喂养);人工喂养者询问其理由,配方奶调配方法、分量(一日几次、每次毫升数);加添辅食品的日期、种类、份量和方法,断奶日期及有无困难(婴儿营养不良及消化功能紊乱者应重点描述;长儿可从略,但应询问饮食习惯,有无挑食、偏食及吃零食的习惯,食欲及大小便情况)。
(3)生长发育史:体格发育(何时能竖头、独坐、独步,何时出第一颗牙,身高、体重增长情况),智力发育(何时能笑、能认人、能发单词及短句;如已入学,应询问其学习成绩和行为表现)。
(4)预防接种史:按接种顺序记录预防接种史,记录接种时年龄、反应及最近一次的接种时间(卡介苗接种后6周是否复查,结果如何)。
5.家庭史
(1)家庭成员及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
(2)有无家族性或遗传性疾病史及传染病史。
(3)父母年龄、职业,是否近亲结婚。
(4)母亲各次分娩情况,孕期健康状况。
(5)同胞健康状况(死亡者应询问死亡原因及死亡年龄)。
6.体格检查
(1)体重、体温、呼吸、脉搏、血压(≥5岁,特殊疾病例外)、身长、头围是否测量视年龄与病情而定,发育营养状况,精神状态(灵活、呆滞、安静、烦躁),皮肤弹性,皮下脂肪的分布和充实度,有无出疹和淤点。
(2)头部及其器官:
头颅颅缝闭合情况,囟门(大小、闭开、凹隆)
颅骨有无软化,有无口周青紫和鼻翼煽动
口腔(气味、有无张口呼吸)
唇(颜色、有无疱疹、皲裂、溃疡、畸形、色素沉着,口角有无溃疡)
牙(数目、形状,有无龋齿)
龈(色泽、肿胀、溃疡、出血、溢脓,
舌(形态,舌质、颜色、舌苔、乳头,有无溃疡、异常色素,动作、对称性,是否伸出口外)
舌系带(有无溃疡、过短)。
舌下有无囊肿,口腔粘膜(颜色、腮腺管开口情况,有无淤点、溃疡、麻疹粘膜粘膜斑、鹅口疮),
腭(有无腭裂、上皮珠、淤点、溃疡),
咽(颜色、吞咽情况、悬雍垂动作)
喉(有无声音嘶哑、失音、喘鸣声)
扁桃体(大小、充血程度,有无分泌物或假膜)。
(3)胸部:胸廓有无畸形(鸡胸、肋串珠、赫氏沟、肋缘外翻)和三凹征,心前区有无隆起,心界大小和位置(3岁以内小儿一般只叩左右界,用力要轻。叩左界从心尖搏动点左侧起向右叩,听到浊音改变即为左界;叩右界时需先叩出肺肝浊音界,然后在其上一肋间自右向左叩,有浊音改变时即为右界。并做好记录),心脏病及5岁以上患儿同成人一样列表。
(4)腹部:脐部有无出血、分泌物和脐疝。注意有无肠鸣音、血管杂音等。
(5)肛门:有无畸形、脱垂和肛裂。
(6)外生殖器:男性外生殖器的形状,睾丸有无下降,有无阴囊水肿、包皮过长、疝和鞘膜积液;女性的尿道、阴道有无畸形和分泌物。
(7)四肢:有无畸形(“O”形或“X”形腿)、骨骺端肥大和杵状指(趾)。
(8)神经系统:≥2岁可检查Hoffmann征、Babinski征、Op-penheim征、Chaddock征、Gordon征等,要记录;<2岁不对称时也应记录。脑膜刺激征:>3个月应记录克氏(Kernig)征和布氏(Brudzinski)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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