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
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应聘中级岗位年龄需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学校相关政策;
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 具有法学博士学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事法学、法制史专业(学术带头人高层次人才不限于以上专业);
6. 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发展潜力,已取得一定的学术业绩,能够胜任所聘岗位教学科研工作;
7. 符合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和条件;
8.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待遇
1.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及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政策执行;
2. 符合省、市、区人才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政策执行,学校协助申请;
3. 符合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工程入选条件的,学校将积极引荐,获批后同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报名方式
应聘人才请与法学院联系人联系,填写《山东建筑大学优秀博士招聘申报表》(下载地址:https://www.sdjzu.edu.cn/rsce/info/1063/2241.htm),连同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证书、海外留学证明、相关业绩证明等扫描件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以附件形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姓名+应聘岗位+应聘专业” (如:张**,教师24,法学专业)。
政策咨询
人才工作处联系人:邹老师 刘老师
电话:0531-86367191
法学院联系人:朱老师 马老师
电话:0531-86361279、0531-86361248、0531-86361280
邮箱:polly1507@sdjzu.edu.cn
详情请到学校官网https://www.sdjzu.edu.cn/rsce/info/1063/224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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