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扶贫移民局关于实施教育脱贫攻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教〔2015〕230号)和《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教育扶贫政策的通知》(川教函〔2017〕436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至2020年新入学的脱贫户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继续享受每生每年4000元(学费和生活费各2000元)的教育扶贫特别资助政策,直到本专科阶段学业结束。2024年秋季学期,屏山县19名同学提交资助申请,经学校和县级部门审核共17名同学符合资助条件。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通过评审人员名单
二、公示期
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三、投诉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书面向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反映。联系电话:县教育体育局资助中心 0831—5724223;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31—5725597。
来源:资助中心
一审:李 桃
二审:王厚明
三审:刘 锐
编辑:王厚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