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响!高安一辆小轿车横冲直撞至人行道的石墩!

教育   2024-11-29 20:58   江西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我们都知道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但总有人心存侥幸,酒后铤而走险,冒险驾车上路。请千万别犯糊涂,因为后果可能是你承受不起的。
醉驾!!

2024年11月3日,在德清路与长安路交叉路口,23时30分许,邹某酒后驾驶一辆赣C811**号黑色小轿车横冲直撞至人行道的石墩,一声巨响吸引了周边居民的注意。


接群众报警后,城北交警中队民辅警迅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黑色小轿车的车前被撞坏,一名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坐在车辆旁边,一身酒气。民警询问其是否是该车驾驶员时,其矢口否认。



不承认?

民警随即对其轨迹进行了调查


01

把酒言欢,与朋友聚餐喝了两杯白酒

2024年11月3日21时许,邹某驾车从家里出发去瑞阳新区某饭店,与朋友聚餐,期间邹某喝了两杯白酒。酒局结束后,邹某套上白色外套便开车准备回家......

02

酒精作用,开出去不久就发生事故

由于邹某饮酒的原因,加上夜晚视线受阻,晚23时30分许,当行驶至德清路与长安路交叉路口时车辆偏离原有轨道,在红绿灯路口撞上人行道的石墩......万幸系好了安全带,人没有受伤。

在铁证目前,邹某最终承认了旁边这辆黑色轿车就是自己驾驶的及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据邹某交代,事故发生后,就把白色外套脱下放在车里。随后,民警也在车辆副驾驶位上找到了这件衣服。



后经检验,邹某事发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1.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其行为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侥幸驾驶,换来的只有“铁窗泪”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等待他的将会是法律的制裁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若你敢酒驾  蜀黍必定将你拿下
当您与亲朋好友欢聚
觥筹交错时
千万别忘了蜀黍正在大街小巷等着你哦
更别忘了酒驾、醉驾的代价!


 交警提醒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六个月以下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交警提醒:
酒后一分醉,驾车万分险。酒精会影响人的判断力,导致驾驶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易疲劳等情况,对安全驾驶造成极大的隐患,因此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应杜绝饮酒驾驶!
来源:畅行高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