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
鄂温克族自治旗公安局民警
在锡尼河东苏木
开展毒品原植物踏查时发现
居民崔某某院内有多株罂粟
并且部分果实外表
有多处疑似刀具切划后
再次愈合的切口
民警意识到
有人在收集这些罂粟果实浆液
民警立即对
崔某某、王某某(夫妻)
进行询问
听取二人陈述后
于室内搜查出
以罂粟果实为原料制作而成的
黑色药丸共计5.5g
民警对二人进行毒品检测
王某某检测结果为阳性
经了解
崔某某夫妻二人
听信“民间偏方”
认为罂粟的果实和浆液
能够缓解
人体和动物的部分疾病和疼痛
遂在院内开辟小块土地
种植了14株罂粟
秋季果实成熟后
崔某某便用小刀切割果实
收集浆液晾晒后
手工搓制成黑色“药丸”
准备当作家中牲畜患病时的“特效药”
而王某某腹部常年不适
时常将罂粟外壳晾干泡水后服用
从而获得片刻的“舒适”
却没想到
此举也为自己种下了
触犯法律的苦果
经检测
5.5g黑色“药丸”
为毒品原植物提取物
含有罂粟碱、可待因等成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我国明令禁止
任何组织和个人私自种植
毒品原植物
大家切勿以身试法!
如发现有人非法种植、销售
毒品原植物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来源:内蒙古禁毒】
编辑:薛灵毓
校对:喻泓清
审核:汪锦
核发:石庆华
来源:内蒙古禁毒 湖北禁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