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骗子”,是法官!

政务   2024-09-27 18:59   江苏  



您好,请问是管某某吗?
我是,你是谁?
我是宿城法院工作人员,您之前被骗一案,现经我院审理,依法追缴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根据法律规定,要退赔给你,需要提供你的银行账号及开户行。
骗子!

“嘟——嘟——嘟——”

您好,我是宿城法院执行干警杨子,请问您是管某吗?
不要再打了,骗我一次不行,还想再骗我一次,过分了啊。


您先别激动,我不是骗子,先听我把话说完,您在2023年被骗了×万元,身份证是×××,对吗?
骗术升级了啊,那些钱我不要了,骗子会退我钱?逗我玩呢吧,反诈宣传都说你这样的是骗子。

电话再次被挂断……


上述对话,是一起真实的法院工作人员通知退还涉案款、却被对方误认为是“诈骗分子”的真实电话记录。


明明是法院工作人员,为什么会被认为是骗子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事情经过

PART/  01



2022年,被告人李某某、冯某某等人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授意下,利用社交软件诱骗客户下载诈骗三方app,并以任务金形式诱骗客户在虚假投资平台进行垫付投资,后限制提现的方式实施诈骗。管某某即是这起案件的受害人。


该案在宿城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李某某、冯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赔赃款,请求受害人谅解,但当法院干警联系到受害人管某时,其始终不相信干警的真实身份,还将干警当成冒充公检法的骗子,甚至联想到自己被骗的经历,更一度情绪激动,多次挂断电话,明确表示拒绝领款。



耐心沟通放下戒心

PART/  02



管某某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唯一联系方式为电话号码,执行干警先后通过多个固定电话、手机,分别以电话、短信方式与管某某联系,管某某均予以拉黑。后执行干警在逐个翻阅刑事案件卷宗过程中,发现该案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曾到某大学宿舍对管某某进行询问,随即意识到受害人管某某很可能为该大学在读学生,随即与该大学保卫处取得联系,后经辗转多个校区,最终联系到被害人管某某。






本以为案件终于告了一个段落,没想被害人不仅不愿意提供收款账户,还认为执行干警是骗子,执行干警无奈,告知被害人实在不行可以加个微信,通过视频方式出示证件验明身份也可以。没想到管某某说:“证件也可能是假的啊,我被骗怕了。”

最终,经过多次耐心解释,与管某某核实相关案件信息,管某某才逐渐放下戒备,提供了银行账号等信息。

收到3万余元退赔款的管某某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是被骗怕了,才会把你们当成骗子,是我误会你们了,心里很愧疚,谢谢法院为我追回损失!”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送款过程虽然曲折,但受害人的警惕性值得肯定,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反诈宣传工作是非常有效的。



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请积极下载并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另外,宿城法院固定电话均有来电显示,不管是您有案件正在诉讼还是执行,一定及时接听。如对来电有疑问,可及时拨打法院所在地“区号+12368”进行核实确认。现在是开学诈骗案件高发期,刚步入大学生活的大学生们一定多多注意,谨防上当受骗!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ND























编辑丨方   远
责编丨范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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