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朗县 | 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朗县首批“放心消费”商户获认定

民生   2024-09-04 19:11   西藏  

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

བདེ་འཇགས་ནི་འཕེལ་རྒྱས་ཀྱི་གཞི་འཛིན་ས་ཡིན་པ་དང་།

འཕེལ་རྒྱས་ནི་བདེ་འཇགས་ཀྱི་འགན་ལེན་ཡིན།

为进一步增强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氛围,表彰激励“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县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9月3日,朗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朗县首批“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进行了认定,朗县“放心消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创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本次认定选活动秉持公正、公开、透明原则,按照《朗县“放心消费”评分标准》,通过自主申报、行业主管或监管部门推荐等方式,从证照管理、参创履责、消费权益保护、明码标价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其中,朗县美佳超市、凤鸣酒店、电信福州路营业厅等22家经营主体在参创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典型示范作用,被评定为朗县首批“诚信朗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在认定仪式上,朗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旦增尼玛为朗县首批成功创建商户授予了朗县“放心消费”示范单位标志,充分肯定了获得认定商户为打造我县诚实守信消费环境作出的示范作用,并对商户获得荣誉表示祝贺。同时,全面分析了当前经济形势,重申了此次“放心消费”认定的重要意义,要求获得认定商户要充分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履行法定义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升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成为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的“先锋队”“排头兵”。

▲“放心消费”标志

今年以来,朗县“放心消费”创建办(朗县市监局)大力推动“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行动,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旨在全面夯实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我县消费市场整体信用意识和诚信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同时,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提升产品与服务的内驱力,推进消费提质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朗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监管为民,加强对示范单位的指导和监督,择优选取县级示范单位积极参加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申报的同时,紧密围绕民生所需、所求和朗县特色文化品牌,引导和发动更多的行业、企业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不断扩大放心消费创建覆盖面,持续深化和拓展“放心消费”创建的深度和广度,擦亮“诚信朗县·放心消费”名片,不断提高群众消费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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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胡照跃

校对:谭猛、吕亚辉

编辑:扎西拥宗

来源: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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