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聊一下存量房贷利率下调

文摘   2024-06-04 23:15   广东  

存量房贷利率调不调整这个话题,本来我不打算再谈了(因为我一直沉浸在不能185.1买到伯克希尔的伤心中)。所以,今天深圳官方回复,存量房贷利率不调整,我也不太care。但短时间内不下3位粉丝私下来找我探讨这个,让我意识到这个问题其实不同人群之间是存有分歧的。

粉丝提出的重要分歧点在于:存量房贷利率不调整,符合契约精神,本身便不应该调整。据我近期观察,持此论者并不在少数。这个瞬间把潜在购房者和已购房者这两类群体对立起来了,给人一种感觉:存量房贷大冤种们是眼红新买房的低利率自己吃不到,所以才嗷嗷叫,而这样的叫喊违反了契约精神,不应该得到支持。

我认为,如果这样去讨论问题(事实上,我们经常如此讨论问题),不但会导致群体对立,而且会导致主题偏离,令事实蒙蔽。

我视频号里可能讲的不那么直接——我强调了要求存量房贷利率下降“是权利,不是福利”,这里我直白讲我的看法,就三句话。

1)存量房贷大冤种不是契约精神的破坏者,相反他们要求存量房贷利率下降,恰恰是在要求政策制定者遵守契约精神。

2)导致这些问题的渊薮,是政策制定者破坏了LPR的严肃性,人为制造出两个房贷利率。

3)继续按照这样的思路推行,今天的大冤种很可能继续选择像去年那样提前还贷,而今年的新买房人到明年此时有很可能会变成新的大冤种。“冤冤相抱何时了。

要讲明白这个事儿,必须从LPR讲起,绝大部分存量房贷大冤种根本不明白LPR的意味,但是,所以他们也扯不明白,结果给到外界一种“是眼红人家,为了分猪肉”的感觉。

但事实不是这样。

我们的LPR改革始于2019年8月,这个改革用最简单的大白话说就是让利率市场化,让资金价格反映市场真实的信贷需求。和之前相比,LPR由18家银行(后来变为20家)报价生成,不再是之前的央行官定(官定只会导致价格信号扭曲这是常识)。那之后,大家就慢慢的习惯了每个月20号看LPR,五年期LPR变了,我们的房贷利率在次年的元旦就会变。而市场上和企业、老百姓有关的,也就这么一个资金价格,大家都看着这个来,不存在第二个。

但自从2022年5月房贷利率下限机制出来之后,房贷利率实际上出现了两个——一个是五年期LPR,一个是利率下限(首套房利率LPR-20BP)。到了两年之后的今天,直接取消了下限。由于先前的LPR转换时普遍采用了加点,最终这造成了一个事实:存量房贷利率与新购房贷利率之间的差别越来越悬殊(这还是经过了去年一刀切的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之后)。

比如今天有大冤种还给我发过来自己的利率,还有35BP的加点(即4.3%),这还不是最猛的。而现在的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已经去到了3.15%,深圳是3.5%,中间最大差别超过了100个点子。

如果你认为我想说存量房贷利率要调成跟增量房贷利率一样,大家都变成3.15%或者3.5%,那就错了。我想表达的是:我们的LPR应该下降,而且应该大降。我只想表达这个,而这是能够让人们的分歧唯一有解的途径。

道理非常简单:人们不愿意买房子,不愿意消费,企业也不愿意扩产……作为一个极其重要的调控手段,利率必须要下调,低利率可以有助于经济活动的恢复。那么,就把利率调下去就好了。

利率下限的推出乃至现在下限的解除,都证明了这一点——我们的房贷利率虽然一直在下调,但依然还是太高了(哪怕是今天的3.15%,都依然高,因为你在市场上找不到多少能够超过这个回报的投资机会)。

所以,答案很简单,直接把LPR一路调下去就好了。只要LPR调下去,那么,无论你是新购房的群体,还是存量房奴群体,大家的区别只在于新利率生效时间的不同——新购房者立即可以享受到新利率,存量购房者也可到次年的元旦享受到,根本不存在什么“大冤种”。

但是,问题在于:在这次解除利率下限以来,LPR纹丝不动。这就造成了一个事实:如果你新购房,你可以享有新利率。但是存量房贷,按照契约精神,它是跟着LPR走的,LPR不动,银行可以天经地义的不动。

这是我认为存量房贷大冤种们表达不满的正确方式,他们不应该去请求下调自己的房贷利率、更不应该对比新增购房的优惠利率去看齐,而是应该理直气壮的要求LPR必须要同步下调。如果新增购房实际利率下调了20个点子,那么存量房贷利率也要下调20个点子。大家不是要追求结果均等,但是降幅应当同步。

因为这个问题本身就应该只有一个一路下调LPR的简单方案,不需要搞得那么复杂,不断的下调LPR就可以解决了。弄的复杂,恰恰说明了政策制定者在破坏LPR的权威性、严肃性,坏了契约精神——政策当初推LPR改革就是为了理顺利率的市场化机制,大家都接受了,你现在又倒回去了,本就一个房贷利率,非要搞成两张皮。

所以,我作为一个存量房主,我不关心别人得了多少利益(我也不希望这两个群体因此而产生互怼),但我关心规则,我希望政策能够以身作则的尊重规则。今天这样的操作,历史上出现过(2008),但今天的处理不及曾经。我揣摩了一下,我认为它会产生三个结果:

其一,政策无疑是在释放区别对待的信号。新买房的人,政策更喜欢,给你倾斜。存量房主,已经买过了房,不行。存量房主如果要享受优惠利率,你得换房,我欢迎,我正在推“以旧换新”呢。这样的政策信号,我得说,不那么友好。

其二,随着存量房贷利率和增量房贷利率的落差越来越大,前者会受到刺激,他们不换房的话,我担心他们会继续选择提前还贷(这与两者利率落差一定正相关)。像去年那样的提前还贷潮,不排除在明年之前会再来一回。届时,政策又会比较被动。

其三,今天打算上车的新买房人会看着新利率去买房吗?如果图那个优惠利率去买房,以目前的市场现状(尤其是CPI走势),很大概率到了明年此时,他也变成了新的存量房贷“大冤种”。因为,1年的时间,我想我们的利率继续下调的概率依然会很高。

那到时候怎么搞?

为什么就不能简单直接的大幅下调LPR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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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罗纪
关于房地产、大都市圈、政策分析的原创独立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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