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三部门联合打击兼职骗局!

文摘   2024-11-21 22:03   四川  



说招兼职模特,其实是骗取照相费;收了“信息服务费”,但工作岗位并不存在;收集求职者身份信息,却用来卖电话卡拿提成……近期,有网友反映我市存在多种兼职骗局,让不少求职者落入圈套、蒙受损失,呼吁相关部门加大整治力度。


针对此类问题,11月21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联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部分中介机构的运营情况开展突击检查。



突击检查:

服务环节存在瑕疵 已现场责令整改


“网络收费也是一种收费形式,应该把相关许可证一起悬挂出来,方便大家进行查看。”上午10点左右,在春熙路银石广场的智联招聘,检查组人员发现证照公示存在不规范,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指出,并要求进行整改。走访过程中,检查人员对公司的经营证照、服务台账、管理机制等进行了认真检查,对发现的网络收费业务的相关许可证没有公示、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不够细化等不规范之处,都要求公司进行整改和完善。“你们公司有没有涉及兼职模特行业的中介服务?”对于此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有严格的审查流程,如果有涉及违法违规的求职信息,不会对外发布,相关账号也会被拉黑。



在位于友谊广场的四川晟世嘉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检查组走进办公区,发现相关证照悬挂在离地2米多高的墙上,人站在下方根本看不清楚,于是要求公司尽快调整位置,方便求职者查阅。同时,服务公示栏上,收费标准栏只贴着一张打印出来的A4纸,上面印着“短期/300、长期/400”,也没有盖公章。对此,检查人员要求公司尽快整改,规范公示收费标准,同时加盖公章。问及兼职模特,公司负责人表示没有开展此类中介服务。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部分中介机构存在证件上墙、收费目录不规范等情况,已要求相关机构及时整改。”成都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维权二部副部长田茂兵建议,广大求职者到经过注册的、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在求职过程中,如果发现高收费或引导消费的,要保持警惕。求职中一定要签订合同,注意留好相关证据,一旦遇到问题,维权过程会更有保障。”


同时,为了规范市场经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会同锦江、金牛、成华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配合属地街道、社区、派出所对龙光世纪中心、金牛区万达广场电影院、锦江区友谊广场等进行了现场检查。其间,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银石广场一家从事模特招聘的成都桃宝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在办公区域悬挂营业执照后,立即责令改正。



打击整治:

高薪招聘模特实施诈骗 

10名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到好工作的心理设下骗局,在此前已有不少先例。


2023年11月底,成都某高校的女大学生小陈(化名)在网上看到了一则招聘模特的信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该公司面试。面试时,对方要求小陈先交钱拍摄艺术照,如有其他公司采用,将每月向小陈支付2万元至3万元报酬,但在交了上万元管理服务费后的半年时间里,小陈仅仅收到460元报酬。意识到被骗后,她到簇锦派出所报了警。


除了小陈外,簇锦派出所还陆续接到了多名遭遇此类情况受害人的报警,为此,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刑警大队立即联合簇锦、双楠、红牌楼等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侦工作,最终于6月中旬将该诈骗团伙一网打尽,10余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已组建工作专班,针对网民反映的发布虚假高薪广告引诱群众应聘、诱骗受害人签订“模特”“兼职”等合同收取中介费、服务费等兼职骗局,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



成都公安特别提醒广大求职者,“天上不会掉馅饼”,对许以高薪招聘“模特”“司机”“兼职”等广告,特别是事先缴纳“中介费”“服务费”等情况的,请勿轻信、谨防被骗。

求职应聘:

这些“陷阱”要避开


为了帮助大家提高防范意识,避免求职被骗,记者会同相关部门梳理了以下几种常见的求职骗局,请大家擦亮眼睛,注意甄别。

1

黑中介


一些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者冒用、伪造相关资质的“黑中介”,非法从事职业介绍、工作招聘等中介服务活动,大多无法提供真实、合法的“靠谱”工作机会,常打着介绍工作的幌子,以“轻松拿高薪”“升职加薪快”等为诱饵,使用各种手段骗取求职者钱财。


防范提示:


求职时,应当优先选择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正规市场中介机构,对市场中介机构应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职业介绍业务,是否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与市场中介机构签订协议时,不要轻信其口头承诺,一定要看清签约的内容,不要盲目签字。要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将先交费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实习等都需要谨慎对待,核实有无收费的法律依据。如交费一定要求出具正规发票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可能发生的纠纷维权保留证据。


2

假试用


有的用人单位超过法定上限约定长时间试用期,或者重复约定试用期。有的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还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大量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约定较低的工资,等试用期结束后,便以各种理由解聘,“假试用,真使用。”


防范提示:


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试用期约定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间,应正常缴纳社保,工资水平不低于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说明理由。


3

扣证件


有些用人单位或中介机构借保管或经办社会保险、申办工资卡等业务名义,扣押求职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个人证件原件。这种情况非常危险,可能会用你的居民身份证做不法行为或者开银行卡等。


防范提示: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扣留他人居民身份证,求职者不要将证件原件交付他人,如有需要,仅向有关人员出示即可。需要提供证件复印或者影印件的,要在合适位置注明具体用途。


4

虚假信息


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增加对求职者的吸引力,往往故意夸大单位规模、业绩、发展前景、工资和福利等。有的用人单位玩弄文字游戏,对招聘职位的工作内容做模糊化处理,将销售员、业务员等职位美化成“市场部经理”“事业部总监”等有诱惑力的名称。


防范提示:


求职者可通过企业官网、媒体报道、工商登记注册信息等查询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仔细甄别各类招聘信息,不要盲目轻信。求职时要详细询问岗位信息、工作内容,不能只看表面,避免入职后发现实际工作与预期有出入,浪费求职时间和精力。同时,可以多种途径了解公司背景,对长时间大量招聘、离职率高的,要提高警惕。


5

乱收费


用人单位或者中介机构以工作为名收取报名费、服装费、体检费、培训费、押金、岗位稳定金、资料审核费等费用。所谓的招聘单位说要收取的费用说多不多,说少不少,很多求职者为了获得工作的机会,尽管会觉得这样的要求有些无理,但也不敢拒绝,骗子们就是抓住了求职者的这种心理,以此行骗。


防范提示:


求职者要谨记,应聘工作本身并不需要任何费用,对于要求交报名费、保证金、服装费、体检费、押金等作为条件的招聘面试都要谨慎对待。入职体检通常都是要求求职者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正规单位不会代收体检费用。要选择正规的求职渠道,警惕陌生来电,对每个面试的公司和岗位都要事先通过多种渠道进行了解,看应聘单位是否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时间是否有效,也可在面试时观察公司的工作环境、公司面试是否正规等。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工作前就提及交费、贷款时,一定要谨慎,察觉自己可能遭遇“陷阱”后,可以向身边有经验的人或相关部门咨询和求助,一旦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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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杨甦 徐松明 何良 
摄影/视频 杨甦 徐松明 何良
责编 郑涵
校对 周杨云
审核 饶竹舟
监制 张魁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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