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通知

民生   2024-11-16 10:50   贵州  
11月15日
毕节市七星关区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发布2则回迁通知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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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迁 通 知


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在新基家园安置房内的被征收人:


七星关区新基家园安置房项目已竣工并具备回迁条件,毕节市七星关区三板桥街道办事处、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定于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新基家园安置点14号楼2层现场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请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在新基家园安置点内的被征收人携带原始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持有效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才能办理。同时,逾期安置补助费(超期过渡费)的发放截止到2024年11月。


毕节市七星关区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回 迁 通 知

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在双树望城滨河安置点临滨河东路5栋房屋内的被征收人:

七星关区双树望城滨河安置点临滨河东路的1号楼1、2单元,以及4号、5号、8号楼5栋安置房已竣工并具备回迁条件,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街道办事处、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定2024年11月18日至2025年1月31日在双树望城滨河安置点5号楼1层现场办理回迁安置手续。

请产权调换房屋安置在双树望城滨河安置点1号楼1、2单元,以及4号、5号、8号楼内的被征收人携带原始房屋征收补偿合同、户口簿、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办理;委托他人办理的,必须持有效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才能办理。同时,逾期安置补助费(超期过渡费)的发放截止到2024年11月。

毕节市七星关区
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5日





来源: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

编辑:郑艳洁     责   编:梁慧颖

编审:史无双     总监制:张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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