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1月29日),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发布通告称,恒金(济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按照相关规定,该局经侦大队对恒金章丘分公司(山东开源恒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行为已受理。目前,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原文如下:恒金(济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已由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立案侦查,按照相关规定,我局经侦大队对恒金章丘分公司(山东开源恒金汽车租赁有限公司)非法集资行为已受理。目前,济南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已对主要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案件办理,维护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在济南市章丘区域内在恒金(济南)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的集资参与人,于2024年12月17日之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宣传资料、银行(含第三方支付)交易明细等证据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经侦大队(507房间,电话0531-85087063)报案。逾期未报案的,公安机关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案,所有责任自负,望相互转告周知。二、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维权,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主动提供案件线索,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对编造、散布各类谣言、虚假信息或者煽动聚集、扰乱社会秩序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积极联系公安机关,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至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对于对抗调查、拒不退款、转移资产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通告称,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该局已立案侦查。原文如下:
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我局已立案侦查。经查,该公司莱芜代理处以借款经营为名义,承诺高额利息回报为诱饵,以签订合作伙伴协议书、借款协议等形式,面向社会公开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材料,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山东大华石油科技有限公司莱芜代理处参与投资且未到公安机关报案或登记的人员,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协议书和收据复印件、交易明细(银行打印的交易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截图)、公司宣传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东区一楼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中心(地址: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26号,莱芜大润发超市路南)进行登记报案,逾期不登记者后果自行承担。
二、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办案,最大力度追赃挽损。集资参与人需客观真实地提供证据材料,相信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于故意编造和散布各类虚假信息或者煽动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干扰阻碍案件侦办等不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人:岳警官、谭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7344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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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济南市公安局章丘区分局”公众号、“平安莱芜”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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