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永昌县加大文物管护力度,加强对文物资源的保护利用,通过精准保护与活化利用全力奏响文物保护交响曲。
永昌县对全县现有的247处不可移动文物点,明长城资源175处,汉长城资源65处严格落实不可移动文物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的“四有”保护机制。目前,公布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60处,安装保护标志碑牌205块,保护界桩4664根,聘用文物保护员176名,完成366处文物单位文物安全责任人公示,系统构建文物保护“安全网”。
同时,严格文物保护审批,扎实做好项目工程选址的文物现场勘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巡查,建立不可移动文物季检制度,及时排除文物存在的安全隐患。文保部门联合公安部建立打击文物犯罪机制,开展打击文物犯罪活动,预防控制物犯罪活动,联合检察部门开展文物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清理长城两侧耕种、堆放垃圾等历史遗留问题。
2017年以来,永昌县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4000余万元,实施明长城抢险加固、重点防护工程、鸾鸟城城址保护修缮、博物馆馆藏文物保护修复、数字化保护利用等项目,完成红西路军永昌战斗遗址、八坝阻击战、大沽政治部等旧址遗址保护修缮项目。不断发挥文物社会价值,利用馆藏文物资源,推出“周周讲文物”主题系列视频30个,组织“博物馆里过大年”“永博话传统”等特色活动32场次,举办各类展览38场次,展出文物100余件,开展社会教育活动和比赛22场次,充分发挥博物馆社会教育基地的功能作用。并利用重大节庆日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推动红色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今年以来,共接待社会各界人士8.5万人次、各类团体活动210场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永昌县积极动员全社会支持、参与文物保护,通过多样化形式,深入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12.4法制宣传日”“5.18国际博物馆日”以及“文化遗产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宣讲会等活动,发放宣传册4000余册,文物保护资料1万余份,全民文物保护意识有效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