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不配位,必有余殃:青岛路虎女打人事件可以参考的案例

文化   2024-09-04 11:51   菲律宾  

这几天,青岛路虎女打人事件持续发酵,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
大致情况是这样,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附近道路,女子王某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林某,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致使对方口鼻流血。
网友都怀疑该名女子是有钱的,有背景的,有后台的,不然她怎敢如此跋扈,光天化日之下,自己犯了错,竟然敢对其他无辜人员爆粗口且动手。更何况被打的林先生还是一名退役军人,这事更是激起了网友的怒火。必须严惩此女,还退役军人之尊严!
尤其是对于青岛市公安局对涉事女子王某的处罚,网友纷纷表示有点不痛不痒,该女子态度十分嚣张,打人打到口鼻出血,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实在无法以儆效尤啊!至少要来个寻衅滋事罪吧?
鉴于此,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曝光了王某的真实身份。
王某今年38岁,曾从事茶叶店经营、个体运输,目前无固定职业。
通报还说王某已经悔过,还写了《道歉书》,并愿意承担医疗费并赔偿损失。该案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我查了一下近几年来的打人事件处罚情况。
2018年12月,一段男子当街殴打自己20年前班主任的视频在网络热传,引发社会关注。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常仁尧驾驶自己的黑色越野车与同村的潘某外出钓鱼。当车行驶至S328省道栾川乡双堂村19号界碑附近时,遇见骑电动车经过的张老师。张老师是常仁尧初二时的班主任。常仁尧确认是张清林以后,对其左右脸扇了几巴掌。最后在围观群众的劝说下,常仁尧才住手。原因就是20年前,张清林对自己实施了过度体罚,对他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上伤害。
最终,打人男子常仁尧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9年,在重庆渝北区两路附近,驾驶保时捷的女子李某和驾驶奇瑞车的杨先生先发生了口角,女子突然给了杨先生一巴掌,杨先生进行了还击。
最后民警根据规定,对保时捷女子进行了处罚(未在规定的道路掉头被交警罚款200元,该女子还穿高跟鞋驾车戴帽妨碍了安全行车,被处罚扣2分罚款50元)。在警察局,双方就纠纷达成了调解协议。这件事情引起了网友的注意,于是李某驾跑车、违规掉头、暴脾气、扇人巴掌、爱飙车和扣分自称随意销这些事情浮出水面。被网友和媒体曝光后,李某有了新的称谓—重庆帽子姐。很多网友好奇为什么她能这么拽,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靠山。
于是网友将李某及丈夫扒了个底朝天,其个人财产也彻底暴露,而且直接导致其丈夫派出所所长的职务被免职。
网友表示这处理结果大快人心,简直是:“真的是上天让她灭亡,必先让她疯狂。”
2023年1月11日,34岁男子王某某、28岁男子孙某某、38岁男子魏某某及39岁男子余某某等人,误以为在路边候车的陈某某对其拍照,遂要求陈某某不要拍摄,陈某某称未拍摄,双方发生争吵。随后,王某某、孙某某先后挥拳击打陈某某面部,致陈某某鼻部受伤并倒地。魏某某、余某某也对陈某某进行了殴打。经司法鉴定,陈某某左侧鼻骨骨折,面部多处挫擦伤及挫伤,综合评定为轻微伤。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王某某、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 元的处罚决定;对存在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魏某某、余某某作出行政拘留 5日,并处罚款 500 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6月16日,一名博主开车出门,遇到社区外有一辆挂着使馆车牌的轿车停在道路中间,导致堵车,车上中年女子在交涉过程中态度嚣张。“你再拍我,我告诉你,我报公安,懂什么叫使馆车吗?懂什么叫外交豁免权吗?滚蛋!”



迫于舆论压力,余琦出面回应此事并道歉,“平安北京”官方账号也就此事给出了情况通报,针对余琦三项违规行为,分别给出了相应的处罚。
从“一段男子当街殴打自己20年前班主任”的震惊全网,到“重庆帽子姐打人事件”的嚣张跋扈,再到“王思聪静安区打人事件”的舆论风波,以及“余琦开使馆车骂人”和“青岛路虎女打人”等事件,这些案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无论身处何种社会地位,拥有多少财富与权势,都绝不能成为肆意伤害他人的借口。它们共同揭示了一个深刻的社会现象——德不配位,必有余殃。
施暴者往往以自我为中心,无视法律法规,更不顾及他人的尊严与感受。他们或许在物质上取得了成功,但在道德层面上却显得如此贫瘠。这种德行的缺失,不仅是对受害者身心的严重伤害,更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挑衅。它像一把锋利的刀,割裂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和谐,让社会风气蒙上了一层阴影。
“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老话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金钱在社会中的巨大影响力。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拥有财富和权势的人就可以为所欲为,无视法律与道德的约束。相反,越是身处高位,越应该以身作则,成为社会的楷模。
每一起暴力事件的发生,都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在法治社会中,任何人的权利都应当得到平等的保护,任何违法行为都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无论是谁,只要触犯了法律,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不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保障每个人安全感的基石。因此,对于这些暴力事件,我们不仅要谴责施暴者的行为,更要呼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往期推荐阅读:
你吃的熏硫磺枸杞可能不补肾,反而导致肾衰竭
郭华萍出逃,菲律宾总统震怒“有人要人头落地”
太缺德了:雪糕冰棍多批次检出粪便污染,谁还敢吃
刚过完年,悲剧一个接一个袭来
骑行圈之乱简直震碎了人们的三观

菲行漫记
我手写我心!天地任我游。散文随笔,记录生活。热点事件,关注民生!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