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气象部门预测和实况观测,预计11月7日至8日将发生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于11月7日14时30分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哈污染应急〔2024〕15号)。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预警期间,市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加大燃煤设施、散煤、机动车污染、扬尘监管力度,严控秸秆及根茬残余物无序露天焚烧,严格大气环境执法检查,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严防污染等级升级。
哈尔滨市气象台11月7日15时发布霾黄色预警信号,预计7日夜间至9日上午哈尔滨主城区及各区、县(市)大气扩散气象条件较差,有中到重度霾。预计期间部分时段能见度小于5000米,局地能见度小于2000米,市气象部门提醒大家请注意防范。
7日和8日,哈市平均风力2到3级。
大气扩散气象条件较差,
局地易出现雾等低能见度天气,
气象部门提醒公众注意交通安全。
预计9日白天平均风力增大至3到4级,
夜间风力4到5级,空气质量有望得到改善。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记者:李木双
题图摄影:“哈报手机记者” 傅强 周凤西
编辑: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