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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政策,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消防救援队伍优抚优待工作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110号)文件精神,结合上级“团圆计划”工作相关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消防救援队伍公开遴选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服从意识强,适应集体生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能够适应随时辅助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工作需要。
(三)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裸眼视力不低于4.6,色觉正常;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65米及以上。
(四)年龄20至28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2004年1月1日以前出生)。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如:取得国家承认的计算机、无人机操作、写作、摄影摄像较高等级证书或表彰)、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
2.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聘)的;
3.目前在陇南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财政供养人员,或已被录取无故不报到上岗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4.曾因违反相关规定被单位解聘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5.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7.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8.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涉及刑事处罚的;
9.法律、法规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
10.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救援队伍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4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 )开始报名至2024年 11月12日(星期二 )共二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3.报名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行政中心B3栋楼人社大厦裙楼一楼(陇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
①缴纳考务费150元整;
②由本人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专业资格证、退伍证、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提前复印好),填报《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见附件,要求提前下载填写完整,报名现场提交),另附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4张。
5.资格审查:区消防救援大队和委托第三方招聘公司共同负责审核应聘人员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综合测试。
1.体能测评。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3)测评内容: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执行,占考试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评具体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4)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2.笔试。
(1)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均进行笔试。
(2)笔试内容: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携带证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身份证未带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提前在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面试。
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1:2比例时,按实际进入面试环节人数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责任感与进取心、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