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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桥梁段检测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应在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F座5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4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ZB-2024-203
项目名称: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桥梁段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桥梁段检测):
合同包预算金额:2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 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 | 26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桥梁段检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江桥至彩虹桥道路工程桥梁段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专项试验检测资质;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启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本公司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一年任一月份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9)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9:30:00至12:00:00 ,下午14:00:00 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F座5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F座5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4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F座5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有效期内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方可领取磋商文件,谢绝邮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西段
联系方式:0915-4422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安华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八路168号西北国金中心F座5楼
联系方式:029-89666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雄
电话:029-89666676
西安华力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