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丢弃烟头引发山火 翁源两男子被行政拘留

民生   2024-11-07 11:59   广东  



  11月2日17时许,翁源县公安局接龙仙镇报警称,该镇中心村黄竹坪二泷洞面上发生火情。接报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组织刑侦、森林、附城派出所警力前往起火现场,全力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火灾处置调查等工作。11月3日上午8时许,山火被扑灭。
  经查讯,巫某辉、江某恒二人前往龙仙镇中心村黄竹坪何树窝山上挖草药,随身携带了香烟、打火机等火种,并且在山上有抽烟行为。

失火烧山者

巫某辉



休息的时候,我自己点了一支烟来抽,抽完之后我就熄灭烟头(丢了),自己感觉已经熄灭了烟头。但是过了大概二十分钟到三十分钟的时候,我的朋友就说我这边着火了。我才意识到有可能是我抽烟丢的烟头出了问题。我马上倒回去灭火,火势很大,我的手被烧伤后就没有继续灭火了。
  巫某辉在灭火未果后,便逃离了现场。经市、县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巫某辉、江某恒存在重大作案嫌疑,被抓获归案。两人均对其在山上抽烟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失火烧山者

巫某辉



主要是没有意识到问题(违规野外用火)的严重性,所以就造成了这次山火。原本你以为没什么事,结果就出现了意外,所以不应该抽烟,不应该带火种进山。

  日前,巫某辉、江某恒因违反翁源县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翁源县公安局副局长 曹良松


我县目前已进入森林火灾高风险季节,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翁源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对违反禁火令的,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对引发山火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惩。
  小小烟蒂,莫视等闲。广大群众要以此为鉴,提高警惕,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有效防止森林火灾发生。如发现火情应该保持镇定,用最快速度向周边人员发出有效的险情警报,及时拨打“12119”森林火警电话。

来源:翁源电视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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