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大庆市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部署要求,把集中整治作为统领全盘的重大任务,毫不含糊推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群众看到新变化、得到真实惠。11月29日,《大庆日报》一版“集中整治暖民心”专栏刊文《这“桩”好事让群众幸福感“全天满格”》,报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群众所急所盼,解决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保障群众安全的履职实践。全市在376个小区建立户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783个,“飞线充电”、入室充电等现象明显改善
这“桩”好事让群众幸福感“全天满格”
“以前电动自行车没电只能进楼充或扯长线充,也知道有危险,可没有其他好办法。现在好了,小区里新装了不少充电桩。”家住肇州县六合小区的韩女士说,小区安装充电桩这件事,居民们都纷纷称赞,既解决了电动自行车充电难题,安全也有了保障。电动自行车有着轻便、快捷、价格低等优势,使用率很高,但违规充电也给群众生活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急难愁盼”问题,我市努力办好民生实事,积极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安装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已在376个小区建立户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783个,可为8152台电动自行车同时充电蓄能,“飞线充电”、入室充电等现象明显改善,从源头预防相关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群众安全。“以前扯线充电,有时摸着电缆很热,心里也很担忧,生怕出现意外。”韩女士说,今年以来,小区在安全的位置搭建了电动车车棚,并安装了12个充电桩,共计120个充电口,政府为居民办了一件大好事。家住八百垧湖畔小区的刘先生对于小区内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也感触颇深,他告诉记者,之前“飞线充电”确实不安全,心里也害怕。如今小区内安装了充电桩,离家近,充电方便又安全,现在邻居们都自觉到充电桩处充电。如今,居民享受到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正在全市范围“发芽成长”。解决“从无到有”的问题后,全市上下还力求实现“从有到好”的进一步转变,既要保证充电桩建设安装快速、便民,还要着力消除居民安全上的顾虑,减轻群众充电费用负担。为此,市纪委监委协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同向发力,建设安装与减轻负担“两手抓”。推动全市各县区将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作为重点民生项目,鼓励相关企业安装集中充电设施。积极对接省级对口部门掌握电价政策,一体推动谋划,尽最大努力让群众充上“安全电”“放心电”“优惠电”。目前,我市集中充电设施的用电价格进一步下调,按每台电动自行车每年可节约使用成本90多元计算,全市3.8万辆电动自行车每年可节约使用成本342万余元。“小区的充电桩安全又省钱,老百姓得到了真实惠。”刘先生说。来源:大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