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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
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下属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1名;
(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1名;
(三)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1名;
(四)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蚕桑蜜蜂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1名;
以上4家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第二批公开招聘博士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9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填写《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博士报名表》(附件2)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整、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全年招聘,招聘岗位人数未招满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岗位剩余情况可以咨询招聘单位,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发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到指定邮箱(详见附件1),扫描件须为图片格式JPG或JPEG,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1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考核证书;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所学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工作日期间,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原则上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并将初审结果通过邮件回复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3.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4.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博士岗位招聘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号码不变、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主要采用答辩评审的方式进行,可根据工作需要加试实际操作。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7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s://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符合《云南省农业科学院人才工作十条措施》(附件3)相关条件的,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待遇,详情请咨询招聘单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十二、招聘纪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纪委和下属各单位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s://hrss.yn.gov.cn/)和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aas.org.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其他相关目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者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等资格条件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0871-65195744(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30—5:00;
(二)监督电话:0871-65111497;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aa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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