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人注意
目前我县久晴无雨
森林火险等级高
林内可燃物容易点燃
易形成强烈火势快速蔓延
高度危险,须高度警惕
务必严格落实“禁火令”
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特发此令:
一、禁火区域
全县辖区内森林、林木、林地及距林缘200米范围以内区域。
二、禁火时间
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三、禁止内容
(一)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区;
(二)禁止在禁火区内吸烟、野炊、烤火、玩火;
(三)禁止在禁火区内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烧电焊等动火作业;
(四)禁止在禁火区内烧荒、烧稻草、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等;
(五)禁止在禁火区内上坟点蜡、焚香烧纸以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六)禁止在禁火区域内进行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违法处理
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森林防火,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立即拨打森林防灭火举报电话。
森林火警举报电话:12119
此令。
星火能毁万亩林
森林防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