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某在龙岩市某国企任职期间,受贿45.66万元

民生   2024-11-28 11:46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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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新罗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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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11月22日,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钟某涉嫌受贿罪一案,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新罗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曾学明担任审判长,新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高阳出庭支持公诉。来自市融媒体中心、区纪委监委、汇金置业公司等单位领导干部及被告人家属等120余人旁听庭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至2024年,被告人钟某在龙岩市某国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9名请托人在工程项目建设审批、工程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66.86万元,个人实际收受45.66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严格依照诉讼程序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合法权利。在陈述阶段,被告人钟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无异议,并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被告人身处国有企业工程部项目管理的核心岗位,却把工作纪律和工作责任抛到“脑后”,擅权任性,未把责任扛在肩上,反而以权谋私,严重侵蚀公共资源、败坏社会风气。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通过此案的公开开庭审理,警示旁听庭审的领导干部时刻警惕来自各方面的“围猎”,勤于反躬自问,勤掸“思想尘”,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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