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
辽宁人曲某在网上发布求职信息
很快就有人联系了曲某
经过审查,犯罪嫌疑人曲某交代了今年已为上线交易U币作案两次,交易所得现金21.7万元,其抽头获利6000余元。
曲某交代自己对U币生意一窍不通,上线让他做U商也是表面的伪装,实际就是把所谓“客户”的钱取走,上线让他交易结束后就把“客户”拉黑,这些“客户”都是他们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曲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贴士
如何防范虚拟货币洗钱犯罪呢?
01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为成他人之美而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可能产生以下后果:他人借用您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您的诚信状况受到合理怀疑;他人的不正当行为可能致使您的声誉受损。
02
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贪官、毒贩、恐怖分子以及所有的罪犯都可能利用您的账户,以您良好的声誉做掩护,通过您的账户进行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因此不出租出借账户既是对您自身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03
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通过各种方式提现是犯罪分子最常采用的犯罪手法之一。有人受朋友之托或受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包括银行卡账户)或公司的账户为他人提取现金,逃避监管部门的监测,为他人洗钱提供便利。也有人通过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现,间接帮助其进行诈骗或携款潜逃。不轻信陌生人的投资、兼职、求职建议,不随意参加虚拟货币交易,以防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工具人”。
小编呼吁
广大网民要
积极支持打击洗钱犯罪的工作
切勿贪图小利轻信“赚快钱”
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如果发现身边有可疑的
虚拟货币交易行为或者洗钱线索
及时向警方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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