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最新公告
在被执行人常雪松财产刑一案中
执行回款1275056.23元
通知刑事判决书内各集资参与人
抓紧提交材料
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现通知刑事判决书内各集资参与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信息确认单(附件1)上交本院,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可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如15日内未提交信息确认单至本院,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告知。
联系方式:洪法官办案组 0459-6585103
刘助理 13349494115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西苑街301号
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佳明
审核:代宝柱
监制:王非
监督电话:6666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