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回款127万余元!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

时事   2024-11-05 18:14   黑龙江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最新公告

在被执行人常雪松财产刑一案中

执行回款1275056.23元

通知刑事判决书内各集资参与人

抓紧提交材料

具体内容如下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被执行人常雪松财产刑一案中,执行回款1275056.23元。各集资参与人的回款金额将按照集资参与额度所占比例发放。本院作出的(2022)黑0604刑初199号刑事判决书中明确载明了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现通知刑事判决书内各集资参与人,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将信息确认单(附件1)上交本院,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可向本院提交相关材料,如15日内未提交信息确认单至本院,本院将依法办理提存手续,相关费用由权利人承担。

特此告知。

联系方式:洪法官办案组  0459-6585103

刘助理 13349494115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西苑街301号

附件1 “常雪松财产刑”一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确认单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责编:李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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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666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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