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民政部举行2024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政部新闻发言人、办公厅(国际合作司)副主任李婉丽主持发布会,并通报第三季度以来民政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安排。一起关注↓↓↓
今年第三季度以来,民政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指导地方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分层分类救助帮扶。 研究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和防止返贫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会同财政部印发试点工作方案,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严肃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方面
开展14条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组织吉林、黑龙江等7省(区)开展省界界桩更换。
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今年以来各地共命名乡村地名29.4万条,设置乡村地名标志15.2万个,有效助力乡村治理、文化旅游与产业发展。
联合央视频推出50期“中国地名故事”系列短视频,积极弘扬地名文化。
推进修订《婚姻登记条例》。稳步推进21个省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办理43.4万对。指导各地有序推进婚俗改革实验区建设。 指导各地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截至目前,两项补贴已分别惠及1190万困难残疾人和1615.7万重度残疾人,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161.9元/人·月、129.1元/人·月。制定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政策,持续推进“精康融合行动”,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开展第二批国家康复辅助器具综合创新试点评估。 “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共救助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21万人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银龄行动”老年志愿者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印发通知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新时代“银龄行动”的指导意见》。 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的指导意见》。 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 持续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在县域范围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会同2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督促指导各地实现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省级全覆盖。 截至三季度末,高龄津贴、护理补贴、养老服务补贴、综合补贴分别惠及3722万、94.3万、509.6万、65.8万老年人。 会同20部门印发《加强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方案》,在国家层面首次建立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制度。
召开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工作。
安排1亿元福彩公益金,支持30多个县区开展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项目。
截至三季度末,全国集中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971.4元、1511.9元、1500.7元。
完善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制度,印发《儿童福利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制修订《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举办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数字公益慈善发展论坛,启动“网上善传播”主题宣传活动。 引导慈善力量积极参与防汛抗洪救灾、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等。截至目前,全国慈善组织超过1.5万家。 累计备案慈善信托2104单,合同金额超过80.2亿元。 不久前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对做好民政工作提出殷切期望和明确要求,为在新时代新征程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全国民政系统正投入到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的热潮中来,抓好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一是加快健全完善社会组织领域政策法规。指导各地落实好以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分类开展社会组织规范管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各地贯彻实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拓展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应用,扩大部门间数据共享比对,健全监测预警指标。指导各地扎实推进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 三是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服务。指导各地进一步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和使用。深入实施“乡村著名行动”,制定出台乡村地名建设指南。 四是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推进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保障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安全过冬。加大“空白点”地级市和人口数量比较大的县(市、区、旗)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加强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五是指导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银龄行动”。加快推进制定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健全老年人权益维护机制等政策文件。加强老龄工作督促落实。 六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健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护理型床位供给。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 七是会同相关部门指导各地落实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场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高质量发展实践基地试点工作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试点工作。 八是持续做好慈善法宣传贯彻。研究制定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慈善信托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相关规定。深入实施“阳光慈善”工程。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共同主办2024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公益慈善论坛。来源:中国民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