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判决见本号今日推文)
编者按:多益网络公司因败诉,在网上发表多次声明,主要内容大致是仲裁法院不公,劳动合同法是恶法,刘某违纪严重。其更声称,成都营商环境不好,不再招人,甚至要关闭成都公司。多益公司的声明引发了网上的热议,正值劳动法公布30周年,劳动合同法也引起了有关的探讨,多年前就有过关于劳动合同法修改的讨论,主张修改的主要责任是劳动合同法不够灵活,增加用人单位的成本。经济学家张五常在劳动合同法出台之际,更是预告该法是未富先骄,必然导致经济下行。
多益网络公司的案件本身,也引发实务界的讨论。从诉讼策略的角度,如果劳动者主张继续履行,因为是违法解除,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多益将是严重打击。从案件本身的角度,刘某的行为构成严重违纪是存在争议的,公司在处理上操之过急。
下面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本文删除。我们也希望看到刘某的声明,因为偏听则暗,兼听则明嘛。
最后的最后,劳动法博大精深,企业实操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无谓的劳动仲裁、诉讼,本文仅提供思路,不代表具体建议,企业如需帮助,可以通过下方联系方式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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