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小媳妇因不孕,被公婆丈夫活活虐死,婚前160斤死时仅60,3凶手无一重刑

民生   2024-11-14 16:00   广东  

永远不要低估人性的恶!她从婚前的160斤到被虐致死时60斤,曾哀求“不要打我,我听话了……”

2019年2月1日,七八个大汉堵在张家门前手持棍棒,叫嚣着让张家三人“偿命”!待警察到来,进入张家后,发现这个可怜的姑娘方洋洋已经被张家三人虐待致死。

她瘦成一具皮骨躺在冰冷的地板上,身上布满淤青,在北方刺骨的大冬天穿着破单鞋的脚肿成紫红,裂开了道道血口。

谁也没想到,这段婚姻仅短短两年时间,方洋洋也不过24岁还是花一样的年纪就凄惨死去。

婆家张家距离方家12公里,2016年经媒人介绍,张家的儿子张丙和方洋洋走到了一起。

后来据方洋洋表哥谢树雷回忆,张丙身高不到不一米七,黑瘦又矮,还带着眼镜,和一米七六、长相清秀的方洋洋非常不搭。

但二人还是在2017年1月24日登记结婚 。婚后不久,张丙就带着方洋洋外出打工后,但很快又把她赶回家:“方洋洋有精神病,甚至连最基础的工作都做不好”。

然而从小和方洋洋一起长大的表哥笃定:“方洋洋并没有精神疾病,就是智力有点低,反应慢点,生活能自理,也打过工,一般的活都能干”。

在2017年底,在方洋洋嫁给张丙后近一年,始终没有怀孕,张家人说他们带方洋洋去医院做了检查,结果却鉴定为不孕。

这之后,张家人对方洋洋的态度急转直下。而且张家人还通过打听得知,方洋洋不孕是因为她曾经“流过产”。

但是,方洋洋的表哥对张家这样的说辞很愤怒:“绝对不可能!”

听闻消息的方家庄的村民也纷纷摇头表示:“洋洋从小看着长大的,不可能的。”

但是张家人却认定了方洋洋不洁,从此方洋洋在婆家的日子就像是在地狱。

那以后,张家三人对方洋洋打骂就是家常便饭。经常不给她饭吃,有时一天才给一顿饭,而且还是冷冰冰的两个馒头。

2018年2月19日,大年初四,张丙带着方洋洋回娘家后,在方家院子里就疯狂的打起了方洋洋。

围观村民议论纷纷:“张丙拿洋洋脑袋咚咚撞呢,踢也踢了,拳头也打了,洋洋没哭,但看着就不想跟他回去。”

而方父方天木至始至终呆坐着院子一角一动不动,只在张丙发泄完后说了句:“好好过日子,不要干仗。”

也许娘家消极纵容的态度也间接导致了方洋洋后面的悲剧愈演愈烈。

从2018年2月19日,张丙把方洋洋带回张家后,张家人开始变本加厉折磨她,从扇耳光到时常拿出棍棒殴打方洋洋,而且施虐频率也越来越频繁,听村民说,还见到张丙拿着烧火棍捅了方洋洋的脸。

而且在北方入冬后,张家人让方洋洋穿着破烂的单鞋在门外罚站,不站够时间不准进屋。方洋洋死时脚上的冻伤就是如此来的。

案发当天,也就是2019年1月31日早饭后,公公张吉林让方洋洋刷碗,但她开始反抗不从,张吉林拿出手臂粗的木棍殴打了方洋洋。

当天上午10点时,婆婆刘兰英又让滴米未进的方洋洋洗衣服,但方洋洋依旧倔强的站着,刘兰英拿出木棒殴打方洋洋倒在地上。

当晚六点,张家人发现方洋洋呼吸急促,连忙给方洋洋喂食了两大碗稀饭,张丙拨打了120急救。但40分钟后,这个可怜的姑娘还是含恨去世。

经鉴定,方洋洋符合在重度营养不良基础上,因遭受张家人的钝物暴力打击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外伤是死亡的主要原因,重度营养不良、寒冷冻伤为辅助死因。

在一审法院判决时,认定三被告均构成虐待罪:张吉林有期徒刑三年;刘兰英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张丙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拿到判决结果后,方家亲属不服在上诉后,法院在2021年5月14日重审改判两被告构成故意伤害罪:张吉林有期徒刑十一年、刘兰英有期徒刑六年,以虐待罪判处张丙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三年。

自此尘埃落定,恶人伏法。但方洋洋的生命却永远终止在24岁,令人无比叹息。

有小伙伴可能有疑惑:一审的虐待罪和重审的故意伤害罪,处罚的标准相差甚远,二者到底有什么区分?

根据《刑法》第260条“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虐待罪与故意伤害罪的本质区别在于,被告人是否具有伤害他人的主观故意。

虐待行为的本质是一种家庭暴力,是为实现对家庭成员的控制而实施的足以引起身体和精神痛苦的暴力、侮辱行为。

根据《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采取殴打、冻饿、强迫过度劳动、恐吓、侮辱、谩骂等手段,对家庭成员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摧残、折磨,多为常见。

本案方洋洋被经常持续性实施家庭暴力,虽然看似符合虐待罪表现形式,但张家人主观上放任被害人轻伤以上结果的故意,有持凶器暴力伤害行为,手段残忍,暴力程度较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死亡的,所以应当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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