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事项的通知

教育   2024-01-11 17:23   浙江  





2024年1月起,由于税务系统升级后纳税人手机号码成为必填项否则无法申报该人员个人所得税。为确保所有人员能够顺利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财务信息门户也将升级,“日常报销业务”以及“酬金申报”里涉及到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业务的报销单申请时,在预约界面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成为必填项,经办人需填入收款人的手机号码,正确的手机号码除了能顺利进行纳税申报,还能让收款人收到酬金发放进展的短信提醒。若收款人是外籍人士没有国内手机号码,可填国内助理的手机号码。感谢大家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请相互转告。

温州医科大学计划财务处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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