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禁燃、禁烧、禁放……

文摘   2024-11-13 22:22   山西  

南榆林乡禁燃、禁烧、禁放倡议书

广大村民朋友们:

燃用散煤、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燃放烟花爆竹均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会造成安全和空气污染问题,不仅会使我们来之不易的蓝天白云遭到破坏,也会给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威胁。为给全村人民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生活环境,在此我们倡议:
一、禁止燃用散煤。要提高生态环保意识,认清燃烧散煤的污染和危害性。仍在使用散煤的群众要自觉停止使用散煤,主动配合开展散煤管控工作,自觉使用电、生物质燃料等清洁能源。对违反规定销售和使用散煤的,一律依法没收,进行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禁止露天焚烧。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要求,焚烧责任人及土地经营权人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要树立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的严重危害,自觉做到不露天焚烧秸秆和垃圾,合理处理秸秆、杂草和垃圾,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带头人。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进入新时代,引领新风尚,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
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用禁燃、禁烧、禁放实际行动守护村庄的碧水蓝天!
南榆林乡人民政府宣


来源:朔城区南榆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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