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教育局招聘教师119名!正在报名中

职场   2024-11-29 22:00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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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教招公告汇总


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第四场)(79名)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设点,共招聘编制教师79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岗位表(第四场)》(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4年1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考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3)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者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口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综合能力测评→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4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22: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取消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报名流程

登录系统→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打印报名表。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显示“报名成功”及“打印报名表”,即为报名成功,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二)网上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责任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12月5日12:30后登录系统查询。

(三)综合能力测评

由招聘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进行综合能力测评。综合能力测评定于2024年12月7日上午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等详见综合能力测评准考证。考生可自12月6日15:00后在报名系统打印综合能力测评准考证,凭准考证参加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侧重考察考生职业道德、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从教潜能等方面的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考生进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环节,未达到1:3比例的,则同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全部进入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综合能力测评成绩及结果将于考试当日通过报名系统公布。

具有博士学位的考生免综合能力测评和笔试,不占用同岗位综合能力测评推荐名额,通过资格审核即可直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环节,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考试总成绩。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4年12月8日上午在华中师范大学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12月7日1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以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其中之一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定于2024年12月8日上午笔试结束后进行。

(六)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6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及结果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在12月8日18: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七)签约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合约,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成绩单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具体另行通知。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咨询电话

1.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肖老师0757-85930324

2.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易老师;0757-81899300

3.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钟老师、王老师0757-66860338、66860090

4.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杨老师0757-81816726

5.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陈老师0757-86685933

6.佛山市南海区九江中学:魏老师0757-86556544

7.佛山市南海区第一中学:潘老师0757-86773127

8.佛山市南海区艺术高级中学:王老师0757-86221112

9.佛山市南海区桂华中学:周老师0757-86235179

10.佛山市南海区罗村高级中学:蔡老师0757-86441236

11.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尤老师0757-86662204

12.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高级中学:邓老师0757-85573768

13.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高级中学:邱老师0757-85636003

14.南海开放大学:雷老师0757-86323689

15.佛山市南海区信息技术学校:陆老师0757-86685602

16.佛山市南海区九江职业技术学校:黄老师0757-86505005

17.佛山市南海区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杨老师0757-85781734

18.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第四场).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5-2026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 | 原文公告

点击下方名片回复南海获取

2、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40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江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省内外有关高校开展专任教师公开招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专任教师40名,具体的岗位职责、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详见附件2《报考指南》。

三、招聘地点

江门市教育局将在以下地点举行宣讲会以及面试:

1.东北师范大学(长春);

2.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3.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具体日期和地点将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四、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流程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1月28日9:00时至12月9日16:0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gkzp.bpo5156.com/)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报名系统-->阅读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上传报名材料(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确定报名-->资格初审-->打印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面试资格审核时须提交)-->完成报名。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使用。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需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招聘单位咨询。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报名材料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取得国(境)外学历者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成绩单代替。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部门公章。成绩单需有就读院系加盖公章。

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设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经就读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以及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非按专业相近规则报考的,无需提供。

(3)招聘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佐证材料。

(三)资格初审

1.招聘单位将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9:00时至12月10日17:00时。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审核通过。通过后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在报名期间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以选择其他岗位报考。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告知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电话号码错误或发生变更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招聘单位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将按规定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12日12:00时至12月13日17:00时,登录网络考试系统进行参加笔试确认,并进行系统测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网络考试系统的地址、笔试的网络环境要求和操作指引将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

2.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5日上午10:00~11:30。

3.笔试通过网络考试系统举行。考生需在一个无其他人员,且有手机拍摄的环境内,使用电脑登录考试系统进行答题。

4.笔试内容。主要测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和综合能力等内容。

5.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8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

面试分别在三个招聘地点举行,考生可就近选择招聘地点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面试采取试讲方式,通过线上面试系统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在江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1.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入围面试比例和笔试成绩高低名次顺序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到岗位入围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将分别在三个招聘地点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面试人员应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提交的材料。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纳入体检范围。

(三)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

八、体检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招聘岗位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体检人员对下列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未当场提出的,不再安排复检: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电图等可以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未达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其他事先服用药物可能暂时影响结果的体检项目。

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工作日以上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果通知应聘人员。

九、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由江门市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在该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发出聘用通知。应聘人员按聘用通知书指引办理关系调动、档案迁移等手续。完成报到后,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根据招聘岗位性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内。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十二、递补

应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应聘人员: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五)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十三、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要求者均可报考。本公告及附件所含“以上”、“以下”、“以前”各类表述,均包含本级数。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十四、监督管理

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五、联系电话

(一)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二)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科咨询:0750-3503920。

(三)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50-387378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教育局。

江门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江门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附件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原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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