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 日喀则市高校毕业生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政策

民生   2024-11-06 13:00   西藏  

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补贴

01
生活补贴条件、一次性路费补贴

1.
补贴范围条件:

2015年以后,我区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西藏的高校毕业生)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1年以上的。


2.
补贴标准:

(1)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月500元,补贴1年。

(2)一次性路费补贴,标准为1500元。


3.
申报所需材料:

(1)填写《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补贴申请表》;

(2)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3)主管单位或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录用文件(机关事业单位就业)复印件;

(4)申报补贴时间内工资发放清单(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5)申报补贴时间内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


4.
申报流程:

关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公众号→办事大厅→毕业生登记→区外就业补贴申请


5.
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


6.
申请主体:高校毕业生


7.
兑现要求:工作满1年


8.
兑现部门:高考时户籍所在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兑现。


02
援藏省(市)事业岗位专招实现区外稳定就业补贴

1.
补贴范围条件:

我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高考时户籍为日喀则的高校毕业生)通过援藏四省市(上海市、山东省、吉林省和黑龙江省)事业岗位专招实现区外1年以上稳定就业的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


2.
补贴标准:

日喀则籍高校毕业生在援藏省(市)事业岗位专招实现区外稳定就业,按照6000元/月标准与实际月工资差额进行补贴。



3.
补贴对象:高校毕业生


4.
申请主体:高校毕业生


5.
兑现要求:工作满1年



6.
兑现部门:日喀则市人社局审核兑现


终审:刘艳艳

复审:张娣

初审:德吉卓嘎

编辑:次央

来源:县人社局
投稿邮箱:nmlrmtzx@126.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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