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轰轰~~轰轰轰~~
“我们应安全骑行
争做文明骑手
不扰民不炸街”
市民李远超说
宣传警员还现场对
摩托车“炸街”
噪音扰民的交通违法行为
进行了宣传
“飙车炸街”看似“酷炫”
实则隐患重重
相关法律法规对
非法改装机动车、故意轰鸣竞速等行为
作出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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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车辆以炫技、竞速、娱乐、赌博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周边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飙车炸街”的危害
1.妨碍正常秩序。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2.存在安全隐患。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3.影响居民生活。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影响车辆安全。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5.容易引发事故。“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常见的“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1.驾驶非法改装机动车。
某些车主为了追求更高的性能、更独特的外观或更响亮的排气声,擅自对机动车进行改装,如更换发动机、加大排气量、改变车身颜色等。这些改装往往不符合车辆出厂时的安全标准,可能导致车辆性能不稳定,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2.随意追逐正常行驶车辆和行人。
飙车者往往以高速追逐其他车辆或行人,不仅危及被追逐者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引发连环事故,造成更大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3.在人员密集场所轰鸣疾驶。
飙车者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故意轰鸣疾驶,制造噪音污染,严重干扰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也违反了社会公德。
普法小课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 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 ,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故意“炸街”、轰鸣竞速,严重干扰及影响他人正常生活,情节严重的,或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寻衅滋事行为,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小编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
对于“飙车炸街”违法行为
一律严查严处零容忍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