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的“六个必然要求”,深刻阐明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其中指出,继续把改革推向前进,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
黑龙江省税务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筑牢“身在最北方、心向党中央”的政治忠诚,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激活力,在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和全面深化改革中,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龙江税务实践。
贯彻创新理念,助力打造振兴发展主引擎
创新是改革开放的生命。聚焦解决发展动力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突出创新在国家发展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通过创新激发改革活力,使改革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从根本上推动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具体到税务领域,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既从制度创新的维度,提出优化税制结构,研究同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又从支持全面创新的维度,强调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建立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投入机制,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和税费负担。黑龙江省税务系统坚持抓创新就是抓发展的理念,一方面积极探索税收服务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智能农机等黑龙江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有效举措,持续推动税费政策落实落细,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优化升级;另一方面深挖税收大数据潜能,创新举措推动建立健全财源税源建设工作机制、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机制和重点税源诉求征集解决机制,进一步稳固传统税源,壮大潜力税源,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税动能。
贯彻协调理念,聚力推进税费治理提效能
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和推进改革的重要方法。聚焦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坚持统筹兼顾、辨证施策,在协调发展中拓宽发展空间,在补齐短板中增强发展后劲。具体到税务领域,全会既强调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突出了以“刚性”执法维护税法严肃性,保障经济运行秩序;又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体现了以“柔性”服务助企纾困解难、健康发展。黑龙江省税务系统以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执法、服务、监管改革一体深化,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的同时,动态优化税收执法事项清单,推行“码上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实施多部门协同服务、联合监管,并在此基础上以协调理念和系统观念推进依法治税、以数治税、从严治税,从思维理念、业务制度、技术手段、组织岗责等多个层面推动税收改革发展,提升税费治理效能,更好地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
贯彻绿色理念,加力建设生态安全大屏障
绿色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聚焦解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绿色发展理念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具体到税务领域,全会锚定倡导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提出实施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完善绿色税制等举措,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黑龙江省税务系统以全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的地域特点及数字经济、生物经济、冰雪经济、创意设计等产业重点,定期开展绿色税收分析服务政府决策,精准落实支持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税费优惠政策,通过绿色税制引导产业绿色升级和企业绿色转型,努力让税收成为减污扩绿的“催化剂”,助力更多企业的“税费红利账单”转化为“生态环保账单”,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税务力量。
贯彻开放理念,着力构筑向北开放新高地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新成就的重要法宝。聚焦解决发展内外联动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提出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形成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格局。具体到税务领域,全会围绕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提出强化贸易政策和财税、金融、产业政策协同,推进通关、税务、外汇等监管创新;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出加强税收等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黑龙江省税务系统以全会精神为指引,注重发挥对俄经贸合作最前沿和东北亚区域合作中心枢纽的区位优势,在成功配合举办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税收合作研修班黑龙江现场教学活动的基础上,以做好第九届亚冬会税费服务工作为契机,拓展税收服务“一带一路”工作室(站)应用场景,深化“税路通·龙行万里”服务品牌建设,助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更好地服务构筑国家向北开放新高地,为打造新时代国际税收服务体系提供“最北经验”。
贯彻共享理念,倾力保障改善民生增福祉
改革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聚焦解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要求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具体到税务领域,全会提出完善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再分配调节机制,充分体现了税收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的重要职能作用。黑龙江省税务系统以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支持共享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围绕推进乡村振兴、特殊群体创业就业、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缩小收入差距、推动共同富裕等重点加强政策宣传辅导,推出“高效办成一件事”“免申即办、码上即办”等更多惠民生、暖民心、顺民意的新举措,以税收工作实绩实效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持续提升为改革发展助力添彩。